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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坚持“四查”机制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75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坚持企业自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深度排查安全风险点,分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签订整改任务书。截至目前,全县各类企业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143条,已整改到位1108条,整改率96.9%。

(2)坚持专家督查。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突出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现场“把脉”风险隐患,细化风险等级,落实分级管控。目前,已开展专家督查8次,查处隐患65条,完成37家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评估。

(3)坚持部门联查。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修订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2次,95个单位近5万干部群众参演,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全年开展联合检查13次,查出安全隐患120项,已整改到位117项。

(4)坚持专项检查。深化“百日安全”、“平安40天”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严格挂牌督办、闭环治理、警示通报、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县共组织查处安全生产事故3起,依法整治违法违规行为26件次,给予行政处罚1人,强制停工企业4家。(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