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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要情第十七期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80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第17期)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上 情 摘 要

●年底前国务院部门40个垂直系统向各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

●国土资源部创新六项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县 内 要 情

●我县为企业减负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县民政局强力推进殡葬秩序集中整治

●县司法局以“法治扶贫”托起幸福底线

●农建乡农建村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助推茶农增收

县 外 动 态

●隆昌市实施优惠政策做好回引助推归雁经济发展壮大

政 策 法 规

●修订后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情摘要

▲年底前国务院部门40个垂直系统向各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 1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强调在年底前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40个垂直系统向各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会议指出,要明确提供公共数据,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逐步满足政务服务部门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等约500项数据查询等需求,对依法依规应由政府提供、可经政务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开证明;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各地政府、各部门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电子政务股摘编)

▲国土资源部创新六项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科学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各类各业用地,足额保障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等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按现用途管理;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份之间可以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相关省份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我县为企业减负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1)优化担保平台。对中小型企业贷款担保仅收取不超过3%的担保费;对政府三百工程项目内的企业贷款仅收取1%以下的担保费;对个人创业创办的企业贷款实行免费担保。截至目前,共计为230余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5亿元,减免担保费及中介费200余万元。(2)开展评级授信。与旺苍信用联社等4家金融机构联合制定评级授信细则,逐一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还能力、信用状况,将等级分为A级、BBB级、BB级三大类,合理评定授信级别。目前,已完成对县域317家中小微企业的评级授信,共评定A级企业88家、BBB级企业137家、BB级企业92家,授信总额分别达4.68亿元、2400万元、800万元。(3)开辟绿色通道。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短、快、频”特点,改进贷款流程,缩短审批链条,建立贷款快速通道。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贷款5天内办结,500万元以上贷款15天内办结。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对达到标准(在贷款期内,按时本息清零;有合法行业准入资质)的企业直接滚动融资。(县金融办)

▲县民政局强力推进殡葬秩序集中整治  (1)摸排整治底数。对南阳片区、灵溪沟片区等5大片区殡葬墓地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3994座殡葬墓地进行登记造册。其中,宗族坟2905座、无主坟552座、空坟136座、其他401座。(2)落实搬迁政策。制定坟墓搬迁补偿标准,坟体搬迁按不高于3000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偿;墓碑、硬化堡坎等坟墓附属物按不高于1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偿;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5月底前)搬迁的丧葬户予以不高于3000元的激励补助,并对低保户、优抚对象、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减免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费用。截至目前,共与166户、296座墓主签订搬迁协议,已成功搬迁坟墓131座。(3)加快公墓建设。对原东河镇建设路棚户区坟地搬迁点进行改扩建,新增墓穴200个;在松米山公墓内划出300个墓穴用于搬迁安置,并投资1500万元,新建占地93.61亩的东河镇公益性墓地,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墓穴10000个。(4)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对清理出来的空坟,迅速动员买卖双方终止协议,拆除墓葬设施设备并恢复土地。截至目前,已终止意向性私自非法买卖墓地31处,拆除空坟基础和墓碑等6处。(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以“法治扶贫”托起幸福底线  (1)法治宣传利民。为38个乡镇(街道)配套建设法治辅导站38个,放映法治宣传片1107场次,巡回法治宣讲373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64场次,覆盖群众45.2万人。(2)法律顾问帮民。配备志愿法律顾问97名,覆盖全县所有贫困村,非贫困村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92名,免费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20余万张。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已成功化解处置邻里纠纷、赡养矛盾、权益维护等民生事项13562件。(3)法律援助便民。将全县1.7万建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帮扶范围,减免公证费用,免费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共为1355名贫困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861万元。(4)安置帮教为民。整合各方力量参与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建立以司法人员、社区民警、综治专干、村组干部、“五老”人员及亲人家属“六位一体”帮教机制。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30人,解除矫正651人,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143人。(县司法局)

▲农建乡农建村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助推茶农增收(1)探索“股权分红”利益联结机制。将86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按1000元/股实施量化,并由龙头企业统一管理使用,其中扶贫专项资金212万元的股份全部赠送给贫困户,余下652万元按照1:2:7配置分红股份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2)创新“产业托管”利益联结机制。将40余户“缺技术、缺劳动力”贫困户的500余亩茶叶,交由茶叶专合社统一“托管”,托管费用由托管的茶叶地间作、套种经济收入抵扣,茶叶收入归贫困户。(3)健全“利润返还”利益联结机制。茶叶专合社以贫困户全年提供的茶鲜叶数量、质量为依据,把合作社年终税后利润的5%用于贫困户二次返利。2016年该村贫困户户均获得二次返利118元。(4)建立“减支增收”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村级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统购统销种苗、农资、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无偿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和“产品包销”,每年为贫困户人均节支增收354元。(农建乡)  


●县外动态

▲隆昌市实施优惠政策做好回引助推归雁经济发展壮大 (1)金融政策“助贷”。将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个人,给予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2)财政政策“解困”。筹集2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将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同等享受优惠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个体、企业或合作经营组织,给予一次性1-3万元创业补贴;对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1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工商政策“便民”。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同意返乡农民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并允许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等资产作价出资,且不受出资比例限制。(电子政务股摘编)


●政策法规

▲修订后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公布修订后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地图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国界、行政区域界线、历史疆界等各类界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与地名等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地图表示内容中是否含有危害领土主权、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  (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