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2016年扶贫日主题活动社会捐赠资金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捐赠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总体捐赠资金收支余情况
旺苍县红十字会2016年年初捐赠资金余额383893.12元。当年捐赠资金收入1690299.96元。
当年捐赠资金支出1790690.14元。
截止2016年年末红会捐赠资金专户结余283502.94元。
(二)2016年扶贫日捐赠资金收支余情况
旺苍县红十字会2016年扶贫日收到捐赠资金共计1241528.00元。
旺苍县红十字会2016年扶贫日捐赠资金支出1210875.00元。
截止2017年9月21日,2016年扶贫日捐赠资金结余30653.00元。
二、调查评价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旺苍县红十字会坚持扶贫济困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慈善宗旨,积极搭建各类慈善平台,畅通善款捐赠渠道,广泛发动县级各部门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奉献爱心。为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还存在部分定向捐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账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定向捐赠资金未及时拨付受益人。
2016年扶贫日收到的定向捐赠资金共计17.80万元,其中已拨付定向受益单位(个人)共计17.60万元,还有0.2万元至今尚未按捐赠人意愿拨付给受益人。
(二)捐赠资金账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捐赠资金在基本账户中列支,根据相关规定捐赠资金应计入捐赠资金专户进行核实管理。
(三)扶贫捐赠宣传力度不够。
2016年扶贫日捐赠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12个)仅58个进行了捐赠,捐款面不到50%。
四、调查建议
(一)应及时联系捐赠受益人和清理未拨付的定向捐赠资金,达成捐赠人的意愿,发挥捐赠资金扶贫济困的作用。
(二)加强账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核算,建立好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台账。
(三)加强扶贫救助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实施救助,及时检查项目实施绩效。
(四)加大扶贫捐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