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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三制度”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17 来源:白水镇 点击量:242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重要矛盾纠纷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照走基层活动,全力对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化解,建立排查台账,落实化解方案和化解责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二是严格落实调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信访问题,由下至上逐级化解,把不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问题和积案,实行联动跟踪调解,落实责任人,做到“ 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格局。

三是严格落实普法教育制度。结合依法治县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懂法、用法”法治氛围,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全镇法律进村讲座20次、提供法律咨询120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白水镇  薛伍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