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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突出“四个公开”确保阳光搬迁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县扶贫移民局 点击量:50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搬迁政策公开透明。组织帮扶单位和乡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组干部走村入户,将人均建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两线”政策和人均2.5万元的建房补助标准向群众讲清、讲准、讲透。今年以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893户6685人,目前已入住1168户4132人,分别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的105%、61.7%。

(2)对象识别公开透明。采取户主申请、村组评议、村级审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方式,由农户向乡镇递交搬迁申请书,所涉村组对搬迁名单进行评议,名单经村审查后报乡镇审核,县区对各乡镇审核名单进行最终审批并在县电视台和乡镇、村组进行公开公示,共精准识别搬迁对象4242户13969人。

(3)资金运行公开透明。利用广播电视、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村级公示栏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按照基础完工、主体完工、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四个阶段”直接拨付补助资金到建房户“一卡通”。

(4)项目实施公开透明。组建由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搬迁群众组成的建房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程监督施工队伍比选、建材采购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县扶贫移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