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期
(总第304期)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强化制度衔接 凝聚攻坚合力 织牢托稳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保障网
县民政局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是一场不留“锅底”、非赢不可的战役。旺苍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实际现状,是实现全面小康的短板,对其实行精准兜底保障是脱贫奔康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县以社会保障兜底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无缝衔接为抓手,坚持“双轮驱动”、“一盘棋”联动、“一体化”推动,组合发力,精准施策,叠加救助,切实织牢精准扶贫“网底”,使全县保障兜底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保送”脱贫。
一、强化“四大机制”,织牢兜底平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兜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救助保障联动网络,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受助核查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扩大核对领域,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健全救助信息沟通机制,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做到“逢进必核”,增强社会救助的准确性。三是强化救助经办机制。按照“一体化推行、一站式受理、一个口上下”的“三个一”救助模式,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依托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在全县3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实行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救助申请对象只需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就能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的高效对接,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强化绩效考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成效考评体系,对社会救助的风险点全程监控;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电话,设立社会救助投诉热线,确保救助阳光、透明。
二、实现“四大突破”,完善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贫困人口认定条件。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衡量家庭经济状况,科学评估家庭困难程度。二是精确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的农村低保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明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救助、补助资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三是精准衔接落实扶贫政策。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同时,统筹使用扶贫开发优惠政策,帮助其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方面落实“三保障”。四是重病重残人员单独施保。对低保边缘家庭,因家庭成员长期卧病在床,及患有器官衰竭、恶性肿瘤、重度精神病等20种重大疾病(提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书),导致固定支出高于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重病患者实施精准施保;对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施保。
三、实行“四个统一”,破解识别难题
一是在认定程序上统一。实行“四审四公示”和“五签字”制度,严把对象识别“五道关口”:即进村入户,把好调查关;民主评议,把好公平关;规范环节,把好流程关;严格审核,把好认定关;动态管理,把好进退关,切实提高对象认定的精准度。二是在衡量标准上统一。制定统一的家庭收入、财产认定计算办法和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用“一把尺子”衡量低收入家庭困难程度,防止出现认定偏差。三是在组织实施上统一。依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联合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低保兜底对象的审批认定,避免重复认定和识别“盲区”。四是在动态管理上统一。在每年3月底前对全县救助台账进行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同时,对已脱贫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实施清退,并将已返贫且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
四、落实“八大救助”,兜实保障“网底”
一是实施生活保障兜底。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坚持低保标准看齐扶贫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现“两线合一”。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并坚持分类施保、精准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的,根据其收入水平,实行对标补差;对其中无财产、无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重点救助,全额兜底。1-8月,全县共有建档立卡低保兜底对象6297户8065人,发放低保兜底资金1300万元。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兜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兜底纳入新农合保险,资助参合参保;将患高血压、糖尿病等25种常见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开展特殊门诊救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报销补偿后,仍难以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给予补助。截至目前,全县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政策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达到90%,特困人员实现住院“零支付”。1-8月,全县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25万元,救助患者9120人。三是实施特困供养兜底。建立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400元和3600元,并将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46元和748元。同时,以县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敬老院为支撑,建成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体系,集中供养率达到55%,农村敬老院入住率达到60%。1-8月,全县共对2287名困难群众发放供养金620万元。四是实施急难救助兜底。对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救助。1-8月,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30万元,救助对象达6715人次。五是实施教育救助兜底。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龄人口,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助学大覆盖,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目前,全县共投入救助资金368万元,救助学生达1101人。六是实施住房救助兜底。统筹民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管、以工代赈等部门的政策资源,强化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在自然灾害中农房垮塌或严重受损造成无法居住的及时纳入灾后重建,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今年,全县拟完成1893户6685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七是实施就业援助兜底。整合农业、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资源,积极组织贫困劳动者和退役士兵免费进行种植、养殖、电商等技能培训。1-8月,全县共对1123名农村贫困劳动力、182名退役士兵开展了就业培训。八是实施慈善救助兜底。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坚持政府投入、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孤等“五助”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对135名贫困学生实施结对帮扶,对21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80万元,为敬老院孤寡老人、低保特困户募集资金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