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加快脱贫村贫困户后续发展的建议》(第4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川委厅〔2017〕29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川脱贫办发〔2017〕34号),市、县也下发了相应文件,并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即在抓好当年脱贫任务完成的同时,定期对2014—2016年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奔康。目前,我县此项工作正在全面开展,并建立起了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此后每年将定期对前几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一是坚持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根据省、市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1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整户识别标准进行再识别,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坚决清退,全面识别工作实现全覆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全面精准。
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对前几年退出贫困村、脱贫贫困户全面排查,对标补短,实现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三是加大“三园联动”“三产融合”发展力度,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项目,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入股村两委领办的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贫困户”股份合作模式,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利益分配方式,依规章制度进行利益分配。同时,广泛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依靠科技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四是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将卫计、教育、低保兜底、金融扶贫、“六个一”帮扶等政策措施持续到2020年。
五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旺苍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暂行办法》(旺府办发〔2016〕13号),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所有整合的资金均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新村建设、能力建设等,通过整合资金投入贫困村、贫困户,将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变贫困户生产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刘琴,联系电话:0839-42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