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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68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代智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实名制录入21.94万人,农村劳动力输出与转移就业16.8万人。2016年,我县劳务总收入实现46.5亿元,输出劳动力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3.6万元,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达365人,为我县归雁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我县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旺府办发〔2015〕54号),进一步明确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目前,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县政府投资近500万元,在县总工会办公场所的基础上,修建了能容纳45户企业入驻的旺苍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并搭建了创客空间,引进了成都市的专业孵化机构,建立了专业的创业导师团队,初步形成了创业项目推介、专家咨询、创业人员招募等“一条龙”跟踪服务。同时,我县还结合产业发展,建立了4个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为他们回乡创业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回乡创业工作,每年春节前都要召开一次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投资座谈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带着创业项目和资金回乡创业、回报家乡。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创业补助奖金,对我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进行表彰。2015年表彰返乡创业典型10名,2016年表彰创业典型15名。目前,我县农民工回乡创业已初见成效。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联系人:石纯华,联系电话:0839—420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