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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710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李仕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县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8月成立了由县司法局牵头,公安、卫生、民政、信访、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调委),专门负责全县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目前运行良好,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

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机制,在技术、人员、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医院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向潜,联系电话:420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