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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71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曾运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医疗机构优质服务的建议》(第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县医疗卫生正处在快速提升的关键时期,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面临着底子薄、条件差、人员缺、质量不优等现状,特别是医疗机构在优质服务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切实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一、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全力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强化龙头引领,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牵头,与全县8个片区中心卫生院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县域优质医疗资源、优质人力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县乡村医疗一体化,促进全县城乡卫生均衡发展。

二、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开展慢性病分级诊疗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种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基本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就医新格局。以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为签约服务对象,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其它便民服务。

三、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在编制、招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力争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医疗技术发展的精业务、善管理的高水平卫生人才队伍。

四、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强化行业监管,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完善医疗机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建设活动,大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依法治医,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疫苗“回扣”专项监督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向潜,联系电话:420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