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文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第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导产业不明确,发展思路不清晰的问题。一是选准主导产业。我县贫困村紧紧围绕茶叶、核桃、畜牧、中药材四大支柱产业和烤烟、食用菌、魔芋、特色小水果、水产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确立贫困村的主导产业。二是明确发展思路。按照“一主三园全域覆盖,产业扶贫精准到户”的产业扶贫思路,在立足脱贫村产业基础和群众发展意愿,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的要求,在每个贫困村规划建设一个产业扶贫示范园,在每个贫困户建设一个小庭园,计划在2017年脱贫村新建产业扶贫示范园43个,特色微庭院1万个,高标准管护产业扶贫示范园4个,示范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奔康。
二、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扶持力度不够,个别贫困村甚至尚未成立新型经营主体的问题。近年来,我县不断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2016年脱贫摘帽村实现全覆盖。按照“专合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贫困户”发展模式,全县积极构建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7年度计划在贫困村培育经营主体617家,其中:种养大户460家,注册家庭农场80家,专业合作社47家,成立社会化服务超市30家,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
三、关于农村资产股权配置政策不明晰的问题。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入股、租赁、承包、流转等方式,盘活“沉睡”资产。贫困村以产业发展基金为 “种子”,充分撬动项目资金、扶贫再贷款等资金投入,建立产业扶持基金,并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按照4:3:3比例分配村集体经营收入,贫困户以合作社社员、村集体成员及贫困户特殊身份三次从村集体获得财产性收入。2017年,计划在47个摘帽村村社加大集体“三资”开发,集体经济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2元。
四、关于主导产业相关技术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人才培训。借助全县352个行政村“农民夜校”,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将驻村农技员聘请为“农民夜校”专职教师,主要宣讲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专业知识和涉农实用技术等内容。每所夜校平均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二是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对农业部门、35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的农技人员进行全覆盖知识更新培训,主要培训粮油生产、经济作物生产、农民(农机)专合社、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沼气、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测土配方施肥、畜牧兽医及屠宰管理、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信息化和转基因科普等方面进行培训。2016年8月和12月,分别培训驻村农技员、乡镇农技人员240人和驻村农技员、贫困村村两委负责人、乡镇分管扶贫领导300余人。三是建立旺苍县农业产业综合技术指导专家服务团。县农业、林业等部门组建了一支旺苍县农业产业综合技术指导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团根据各贫困村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立足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农业科技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四是成立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2017年在全县255个非贫困村全盖成立了43个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服务小组紧紧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经常性深入非贫困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有力指导非贫困村发展农特产业、及时解决贫困户种养殖关键技术的需求等,切实推动产业扶贫工作。
五、有关扶持政策不落实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和《旺苍县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专项实施办法》等五个专项实施办法,县上出台的惠农扶贫政策,主要面向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的实施对象(全县2762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97个贫困村10436人,非贫困村17193人)。近年来,我县为集中力量抓好贫困村主导产业培育,利用整合扶贫财政资金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种植业面积100亩以上(或30头牛、300只羊、500头猪、1000只鸡),为每户贫困户在其房前屋后建设一个1亩以上的小种植园,或者规划建设一个养牛3头(或30只羊、10头猪、200只土鸡)以上的小养殖园,对园内园外贫困户以同等政策扶持。
六、关于保证种苗种畜质量的问题。根据广元市《超常推进脱贫攻坚三十三条措施》(广脱贫发〔2016〕8号)第二十条和旺苍县《超常推进脱贫攻坚三十六条措施》(旺脱贫领发〔2016〕40号)第二十二条关于推行民办公助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采取民办公助、村民自建、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我县在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中所需的种苗、种畜均由乡镇按以上规定进行采购,确保了种苗、种畜质量合格。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7月11日
(联系人:黄新忠,联系电话:62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