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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03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47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保护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事关中华民族未来生存环境;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2016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市(州)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统筹政府各部门任务分工,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广元市按要求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

二、编制思路

针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统筹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各方资源编制本方案。

(一)明确主要目标。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中国最干净城市的目标,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需求,梳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

(二)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重点细化了我市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设用地管理、未污染土壤保护、污染源监管、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等方面的任务措施。

(三)突出地方特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到2020年,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37个,省级森林食品基地5个。在农业污染控制方面,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激励机制;按照“村回收、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市处理”模式,建立健全废物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力争2017年底基本建成完备的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2018年全市废弃农膜捡拾回收率达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环境废弃农膜“零污染”;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17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结合我市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特征,力争实施1-2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四)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全面实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合理安排推进时序,将任务全面落到实处,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三、基本内容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11个方面41项具体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土壤污染详查、制度体系建设、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四个重点,既保留了国家、省要求的约束性任务目标,又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目标考核、执法监管和重点污染源整治等具体措施,主要任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达性。

总体要求:提出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原则和重点,明确了工作总体思路。

工作目标: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二是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严格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控制农业污染,减少城乡生活污染;七是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探索土壤风险防控模式。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空间,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八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试点,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监督目标任务落实;九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与成果转化,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十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十一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各县区政府和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