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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16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发〔2017〕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7年 4月 19

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聚焦全县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科学有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结合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工作实际,在认真调查和精准核实的基础上,现编制《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一、搬迁规模及分布

(一)搬迁规模。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本着向特困区域倾斜的原则,着力推进北部高寒山区和南部深丘区域内贫困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计划在35个乡镇166个行政村(覆盖2017年省计划退出贫困村25个、县计划退出贫困村17个),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108户3974人。

(二)实施区域。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住房所处的海拔和地形,将搬迁安置区域分为北部高寒山区、南部深丘区域和中部河谷走廊地带三个区域。区域搬迁安置规模分别为:在大河乡白玉村、双汇镇莲花村等北部高寒山区18个乡镇81个行政村,搬迁安置503户1872人,占年度搬迁规模的47.1%;在九龙镇文星村、木门镇天星村等南部深丘区域9个乡镇42个行政村,搬迁安置323户1153人,占年度搬迁规模的29%;在东河镇南凤村、白水镇光明村等中部河谷走廊地带8个乡镇43个行政村,搬迁安置282户949人,占年度搬迁规模的23.9%。

(三)搬迁方式。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引导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和发展后劲不足区域内的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不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的方式。

二、安置方式

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搬迁到资源承载能力强、交通方便、饮水有保障、上学就医等公共服务设施便捷的区域,以期达到迅速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目的。

(一)集中安置

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拟采取统规自建、统规联建等方式,引导搬迁对象向本行政村内、产业园区等区域进行集中安置。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11个,其中:新建普济镇秀海村、五权镇清水村、正源乡深溪村、张华镇宋水村等集中安置点6个,续建嘉川镇五红村、三江镇桃红村、高阳镇双午村、正源乡学堂村等集中安置点5个,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77户636人。

(二)分散安置

计划分散安置 931户3338人,其中:插花安置899户3224人,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32户114人。

三、建设任务和资金测算

(一)住房建设:投资10729.8万元,搬迁农户住房建设单位造价均价为1080元/平方米,建设规模为99350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投资11446.772万元,分项建设内容投资情况如下。

1.乡村公路建设投资7230.588万元,其中:新改建乡村公路298.769公里,投资6564.528万元(硬化水泥路177.1公里,投资5354万元;修复水毁乡村公路3公里,投资25万元;新改建泥结碎石路118.669公里,投资1185.528万元);建便民桥666.06延米,投资666.06万元。

2.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投资1593.82万元,其中:建供水池3814立方米,投资381.4万元;铺设引水管607.14公里,投资1212.42万元。

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730.504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200亩,投资39.7万元;建囤水田4000立方米,投资32万元;建田间道路1.97公里,投资29.5万元;新建排洪渠1.12公里,投资66.794万元;建蓄水池11610立方米,投资159.9万元;整治山坪塘16246立方米,投资64.21万元;新建灌溉渠27.125公里,投资268.4万元;整治灌溉渠5.75公里,投资40.3万元;建提灌站3座,投资36万元;维修提灌站1座,投资3.7万元。

4.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建集中安置点11个,主要完成土石方挖填及转运、防护栏安装、排水排污管网、检查井、化粪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投资1590.65万元。

5.堡坎建设,含河堤堡坎、公路堡坎等,共浆砌堡坎9818.4立方米,投资301.21万元。

(三)公共服务设施:投资1341.56万元,其中:建卫生室16个1120平方米,投资169万元;建健身场地17个8595平方米,投资90.54万元;建垃圾屋155个,投资77.5万元;建高台式垃圾仓13个,投资104万元;建公厕2座,投资30万元;建排污渠(管)2.32公里,投资78.1万元;维修污水管网0.95公里,投资37.6万元;完成村级活动阵地基础工程3处,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投资754.82万元。

四、资金筹措 

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2017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总投资为23518.13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179.2万元,承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5635.132万元(其中省政府筹集的债务资金3648.132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987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13909万元,搬迁群众建房自筹794.8万元。偿还贷款及利息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兴旺国投公司同省国农平台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予以支付。

五、补助标准

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年度内完成迁建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执行2.5万元/人的定额补助标准,其中:建(购)房补助2万元/人,拆旧复垦奖励0.5万元/人。建房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转入搬迁农户个人账户,按照“3322”的办法予以拨付,即根据基础完工、主体竣工、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四个环节的进度情况,分期兑付建房补助资金总额的“30%、30%、20%、20%”。

六、实施进度

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人员信息数据核实工作,搬迁意愿调查工作,并全面启动搬迁农户住房建设,拨付建房补助资金3000万元;第二季度60%的搬迁群众完成房屋主体建设,累计拨付建房补助资金5000万元;第三季度80%的搬迁农户完成房屋主体建设,其中20%的搬迁农户入住新居,累计拨付建房补助资金7000万元;第四季度所有的搬迁农户全部达到入住条件并入住新居,100%拨付搬迁农户的建房补助。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由县以工代赈办和县扶贫移民局牵头主抓,建住、交通、水务、卫计、国投、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参与,项目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两线”要求,组织搬迁群众严格按图施工,确保住房建设保障实用合规;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严格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执行项目计划下达后不变更的规定;做好搬迁群众的后续生活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关政策规定及《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旺府办函〔2016〕74号)和《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旺府办函〔2016〕74号)相关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以工代赈、扶贫、财政、人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目督办要会同县以工代赈办组织精干力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逗硬奖惩。 

附件:旺苍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