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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17-07-05 来源:县教育科技局 点击量:119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阶段 类型 项目名称 对象 标准 覆盖面 备注
学前教育 学前保教费减免 保教费减免政策 学前教育“三儿”(孤儿、残儿、家庭特别困难幼儿) 1000元/生·年 在园儿童10%,2016年提高到20%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免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全部免除 100%
免费教科书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全部免除 100%
免作业本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小学3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 100%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小学每年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占寄宿学生总数的比55%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
营养改善计划 连片特困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每年800元/生·年 除城区以外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高中 高中资助 免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在籍高中学生 每生每年旺苍中学920元/生·年、东城中学680元/生·年。 30%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在籍高中学生 2000元/生·年 30%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
中职 中职资助 免学费 除表演等相关专业、民办三年级学生以外的全日制中职学生 2000元/生·年 100%
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中职学生 2000元/生·年 (秦巴连片地区中职学生)100%
扶贫攻坚
特别资助
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三年级所有学生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给予1000元/生·年;三年级所有学生1000元/生·年 符合条件、应补尽补
雨露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 1500 符合条件、应补尽补
高等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1.借款额度:≤8000元/生·学年;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3.贷款最高到期日:生源地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4.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 符合条件、应贷尽贷
大学生资助 扶贫攻坚
特别资助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000元/生·年(其中学费2000、生活费2000) 符合条件、应补尽补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000元/生·学年·实际学制年限 符合条件、该补则补;应补尽补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本专科生:≤6000元/生·学年·实际学制年限;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实际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实际学制年限 该助则助;应助尽助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行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3.对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