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7〕140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旺苍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暴雨洪灾后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四川省九〇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广元市旺苍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成果报告》及旺苍县新增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汛前排查、汛期检查、汛后复查等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促进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逐步健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三、地质环境特征
旺苍县地处大巴山西脉米仓山山地与四川盆地的接合地区。以中部白水—嘉川—三江槽型谷地为界,北部地区主要为中山地形,南部地区为低山地形。地势北高南低,河谷切割较深,相对高差大,最高点为北部的光头山,海拔2276m,最低点为西南部的东河谷地张家湾,海拔460m,最大相对高差为1816m。整个地形以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7.3%,谷地及平坝占2.7%,山脉走向总体呈东西走向,基本上与地质构造线一致。
根据成因和形态特征,县境内地貌可分为构造侵蚀中山、构造侵蚀溶蚀中山、构造剥蚀低山和侵蚀堆积河谷平坝四种类型。
四、地质灾害特征
(一)类型分布特征
我县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不稳定斜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等,滑坡是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其次为崩塌。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为每年6至9月的汛期,区域分布主要在白水至金溪的槽谷及北部河谷(见附件1)。分布特征如下:
1.滑坡。物质类型以破碎岩石及松散土石为主,力学性质以牵引为主,滑坡厚度以浅层─中厚层为主,在千枚岩、板岩、泥岩等软质岩石分布区发育。软弱的岩土体、高陡的斜坡、降雨、人工荷载以及外力作用因素都是诱发滑坡的成因。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2.崩塌。危岩体类型以石灰岩、泥质灰岩、砾岩为主,力学性质以倾倒式为主,多分布于公路两侧和普济至金溪一带的煤矿附近及露天采场。斜坡高陡、裂隙发育的易崩岩层、降雨、人类工程、外力作用等是主要的诱发因素。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3.泥石流。主要类型为山坡沟槽型,多是由山沟两侧松散堆积物及矿山开采的矿碴不合理堆放堵塞沟谷引起,规模以小型为主,松散固体物质主要来源于重力补给,泥石流的流体性质多为稀性。
4.地面塌陷、地裂和地下水疏干。主要为矿山采空和岩溶引起,除陈家岭煤矿沉降和静乐寺沉降外,一般规模较小,主要分布于燕子乡至大德乡矿山集中地带和北部岩溶地貌区。
(二)危害特征
1.造成民房损坏和人员伤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2.造成公路堵塞、桥涵毁坏等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
3.造成对厂矿、城镇、学校和机关等工程设施的危害。
4.造成农田被掩埋、被冲毁,农作物减产或绝收,水利设施失效等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5.造成地下水疏干、人畜饮水困难的危害。
6.造成河道堵塞、库容坝体失稳的危害。
五、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一)降雨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2017年气候预测”:我县总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均值0.5~1.0℃,大部分地区正常略高。旱涝交替明显,春季大部分地方有中等强度春旱,春播期间部分地方可能存在阶段性强降温过程;盛夏期间有洪涝,洪涝灾害较往年偏轻,旱情偏重,有中等强度夏旱发生。
1.各季气候预测
冬季(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季平均气温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略有正常偏低;季总降水量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略偏多;有霜冻和阶段性低温雨雪天气。
春季(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季平均气温较常年正常偏高;季总降水量较往年略偏低,偏少1-2成左右。春播期间有一般性春旱发生。
初夏(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季平均气温与往年同期相比,5月大部分地方偏高,6月接近正常;季总降水量与往年同期相比,5月大部地方偏少,6月正常略偏多,暴雨开始期为6月上旬,初夏部分地方有一般性夏旱发生,伏旱明显,并伴有阶段性高温。
盛夏(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季平均气温与往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高;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1成。有2-3次区域性暴雨,局部地方大暴雨,有中等强度洪涝,局部地方偏重。
秋冬季(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0℃;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华西秋雨强度接近常年略偏强。大雨结束期大部分地方在9月下旬,部分地方结束在10月中旬。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22℃终日较常年略偏晚。
(二)地质灾害分区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区域差异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人类工程建设强度等因素,将全县地质灾害划分为白水至金溪的腹部槽谷区、北部山区和南部深丘三大片区。各片区地质灾害易发性及危险性分述如下:
1.白水至金溪腹部槽谷区地质灾害在山前地带发育增强。在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富集的山前地带,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烈,矿山大量弃碴,由于历史性的毁林毁地及陡坡垦植等不良现象造成地质环境遭受破坏,地质环境质量日益下降,加之持续干旱后持续降雨,给松散破碎岩石运移提供了强大动力,使该区域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增强。尤其是在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尾矿和其他废弃物的堆放,为泥石流提供了物质来源,当矿区一旦成为暴雨的中心区时,就可能形成泥石流灾害,伴随有滑坡、崩塌、地表沉降等次生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为中─高危险。
2.北部山区地质灾害在主要河谷两侧半山地带强烈发育。一是地形起伏大,沟深坡陡,岩石破碎,松散坡积物堆积厚度大,在降雨作用下,不稳定斜坡和结构松散的沟谷区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二是部分乡镇煤矿和非煤矿山大量开采,河谷两侧道路建设和人工垦植等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森林植被遭受破坏,生态环境脆弱。三是年均降雨量大且雨量集中,斜坡岩土易受冲蚀。四是山区居民的防灾意识薄弱,往往把住宅房屋建在沟口处,阻挡了洪水和泥石流通道。因此,北部地区地质灾害极易发生,是全县主要地灾发生区。灾害类型多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一般为中等,部分为高危险。
3.南部深丘山区地质灾害在陡坡垦植及工程建设切坡高陡地段易发育。该区域地形较低缓,河流为槽型宽谷,风化松散土体广为分布,堆积厚度较大,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强,森林植被自八十年代以来得到不断恢复,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发展,斜坡水土保持能力不断增强,地质灾害易发性一般为低易发或不发育。但是,由于城镇建设及公路建设等工程活动对山坡实施高角度开挖,导致山坡失稳,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尤其是耕种及开挖的高陡地段,地质灾害易发性较强,为中等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为中等。
(三)地质灾害点预测
受“5.12”汶川地震及2011年以来多次特大洪灾影响,致使我县次生地质灾害频发,总体较为严重。根据四川省九〇九建设有限公司对我县地灾险情的调查,并结合水文、气象等综合因素对险情发展趋势的预测,制定了《2017年旺苍县重要地质灾害预案点》(见附件2、3),请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六、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
1.“群测群防”体系结构
县 政 府 |
乡镇(街道) |
|
县国土资源局 |
村 |
|
乡镇国土资源所 |
社 |
|
责任人 |
监 测 人 |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等法规和政策,在采矿和工程建设前必须分别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禁止从事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和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各种工程活动,从源头上遏制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村社群测群防责任人、灾害点监测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地灾防治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够识灾、辨灾、了解地灾活动规律和危害、掌握简易监测方法和监测预警点操作知识、做好监测原始记录、收集整理数据并上报,出现险情和发生灾情时能指挥群众安全避灾。要通过报纸、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让群众能了解地质灾害的成因、演化规律,掌握简单的监测方式和避让措施,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在接到上级部门地质灾害预报和降雨信息时,及时向辖区内的村社及重要灾害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传达,做好避让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委书记、村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监测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对省、市、县级以外的地质灾害点必须纳入本乡镇地质灾害预案点。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各灾害点的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每个单位以及每户农户手中,做到上下联动。
(5)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抢险、救灾方案,组建一支突发性应急队伍,备齐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确保发生险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
2.工作措施
⑴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第二责任人。
⑵各乡镇(街道)要制订本辖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编制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细致,职责要明确,方案要具体,位置要清楚,责任单位、监测人要明确,并注明监测方式、撤离路线、预警信号、监测办法等,同时,要附注各灾害点的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在5月10日前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⑶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包括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问询制度及日常监测制度。
⑷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制定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一支突发性应急小分队,应急本地区抢险救灾工作。
⑸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在每一个灾害点设立灾害监测组,在险区险段设置警示牌,明确撤离路线并挑选有经验、责任心强和身体素质好的人员作为监测人,雨季汛期实行24小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准确掌握险情动态。
⑹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乡(镇)、村、社三级责任要明确;防范责任要落实到村、组、户、人头及矿山业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⑺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段、山谷、沟道、学校、场镇、工程施工场所、露天采石场、煤矿、采矿矸渣堆放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汛后复查活动,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现状,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制度,将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乡镇(街道)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2.实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要在汛期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作好巡查情况记录,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台帐。
3.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在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县国土资源局应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研判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拟定必要的防治措施,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为各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实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的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规定,将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和影响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防治措施等,根据灾情大小,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要定期编写《地质灾害灾情快报》,按月填报《地质灾害灾情报告表》。因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避让措施。工程建设规划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无法避开的必须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当地居民,要动员搬迁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生物措施。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活动,恢复谷坡中下部地带森林植被,利用植物根系的固土作用,改善土壤条件,尤其要重视对深根性树木的植种,进一步维护边坡稳定。
3.预警预报措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已受到威胁和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监测预警系统,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仪器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暴雨预报和灾害动态监测工作,确定好应急通讯联络方式和报警信号,及时将险情向上级汇报,并迅速发出警报,引导危险区人员安全撤离。
4.工程措施。滑坡类地质灾害点主要采取截排水、防冲刷与浸蚀、减重与反压、支挡和改变滑带土的性质等方式进行治理。崩塌类地质灾害点主要采取清除危岩和填塞裂缝、拦截疏导排水、支撑锚固、拦截遮挡、嵌补支护等方式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