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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飞宇主持召开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51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余飞宇在县委十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当前县政府重点工作。县领导吴健、廖铃、朱明庆、谭江、李佳、王刚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传达了全市项目投资暨“项目年”动员会议精神,研究了打捆建设全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应急联动中心相关事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旺苍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旺苍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城区到期继续经营巡游出租车运力投放方案》。

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评价法》)相关事宜。余飞宇指出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评价法》的出台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他要求,各部门务必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科学决策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要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排查整改力度,并严格按照《评价法》相关规定建设实施政府投资项目。

针对贯彻落实全市项目投资暨“项目年”动员会议精神,余飞宇指出,省、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工作,面对上级政府提出的更高要求,各级干部要切实树立起担当意识,时刻保持紧迫之感,切实转变发展思维,狠抓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开门红”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就制定《旺苍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事宜,余飞宇指出,《办法》的制定对我县相关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一次统一整合,为干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依据,有利于我县项目投资工作开展和防治腐败滋生。余飞宇要求,要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着重研究国家宏观政策,把准投资动向,为工作开展提供方向;要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充分结合与会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对《办法》完善充实。

会议还研究了干部人事任免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