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审计项目:旺苍县九龙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1标段工程
关于旺苍县九龙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
1标段工程的结算审计报告
鑫标点咨询审 (广)【2016】 16号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受旺苍县审计局委托(旺审投委【2015】165号),我公司对旺苍县九龙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1标段工程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旺苍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现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批复情况
2012年6月2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2012年度第一批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2】863号,批复如下:
1、旺苍县九龙乡苍山村、柏林村、先丰村、玉台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4559.14亩;建设期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投资预算:1404.31万元。
2、招标核准意见要求,施工: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比选招标。
2012年6月2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2012年度第一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2】864号,批复如下:
1、旺苍县九龙乡苍山村、柏林村、先丰村、玉台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4559.14亩;在川国土资函【2012】863号批复的投资预算的基础上,增加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费496.89万元,增加后的投资总预算为:1901.20万元。
2、招标核准意见不变。
(二)预算控制价财评情况
2013年3月13日,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下达《关于九龙乡仓山村、柏林村、玉台村、先锋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预算的评审报告》(旺评预【2013】25号),评审结论:九龙乡仓山村、柏林村、玉台村、先锋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送审预算金额19012000.00元,审核金额16925478.00元。核减金额2086522.00元。
(三)招标投标情况
1.勘测设计单位:经比选招标确定为四川星光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经比选招标确定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3.监理单位:经比选招标确定为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925478元,经公开招标(第二次),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5232930元。
(三)合同签订情况
1.2012年11月1日,旺苍县国土资源局与四川星光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施工设计合同书》,合同金额15.2万元。
2.2013年2月旺苍县国土资源局与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3.2012年11月15日,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旺苍县国土资源局与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约定最终施工监理服务费为23.46万元。
4.2013年12月19日,旺苍县国土资源局与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合同金额15232930.00元。
(四)工程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与工程量和现场实际不符、工程量不足和漏项、设计工程部位与实地不符、结合现代农业结构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作出以下变更:
1.土地平整工程:坡改梯及格田整理因地埂挡土墙设计断面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挡土墙挡土墙断面;配套渠设计断面10cm厚,根据地形需增大渠邦断面;生产路设计为预制砼板,由于稳定性差,变更为现浇砼路面;格田整理设计漏项浆砌块(卵)石埂,需增加该项工程;荒草地干砌块石调到坡改梯工程中。
2.农田水利工程:40x40渠设计为浆砌块石,现变更为c20砼浇;山坪塘内坡设计为浆砌块石,变更为c20砼,增加坝顶工程和外坡工程;涵管设计漏项翼墙,需增加该项;由于苍山村、玉台村处于高山地带,设计蓄水池满足不了该村的需求,需增加30口蓄水池,解决农民缺少问题,其中一口可建300多m3容量。
3.田间道路工程:设计田间道路为3.5m宽,经现场踏勘,因该村社路基只能做3m宽的路,现3.5m宽的田间道变更为3m宽,余下的工程量增加长度;由于设计勘察至施工已有一年多时间,原设计的路基与现状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淤泥坑、弹性土需软基础换填。
(五)项目开工和竣工日期
该项目于2014年3月6日开工,2014年8月6日完工,经旺苍县国土资源局、四川星光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验收合格。合同工期120天,实际工期152天。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旺苍县九龙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1标段工程的实施,扩充了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提高了作物的产量,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送审结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变更增加价款未按旺府办发【2010】26号执行,超合同工期等问题。
三、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旺苍县九龙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1标段工程送审金额16983294.95元。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和送审结算资料等,采用复核、计算、实地测量等方法进行了审计。审计核实结算金额16304939.00元,审减678355.95元。
审计核实金额较合同金额15232930.00元,增加金额1072009.00元,具体如下:
1.坡改梯及格田整理增加挡土墙断面,增加金额136016.11元。
2.增加配套渠邦断面,增加金额50691.81元。
3.格田整理设计漏项浆砌块(卵)石埂,增加金额739358.67元。
4.囤水田工程量减少,减少金额570337.11元。
5.荒草地开发减少干砌块石,减少金额46403.82元。
6.增加30口蓄水池,其中一口为300立方米,增加金额559241.39元。
7.整治山坪塘工程量减少,减少金额381060.12元。
8.40*40渠浆砌块石变更为c20砼浇筑,增加金额141316.26元。
9.田间道路3.5米宽变更为3米宽,增加1-6#田间道,增加淤泥坑、软基换填,增加金额426912.13元。
10.其他项目增加金额16273.68元。
四、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结算金额678355.95元,责令改正。
1.多计石方开挖,金额37411.61元;
2.多计m7.5漿砌块石,金额49723.61元;
3. 多计囤水田埂土方开挖,金额34070.50元;
4.多计涵管敷设,金额27832.20元;
5.多计15cm手摆片石垫层、18cm手摆片石垫层,金额120009.85元;
6.多计其他项目金额409308.18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川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旺苍县国土资源局纠正,并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和决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变更增加价款未按旺府办发【2010】26号执行,超合同工期32天,建议旺苍县房国土资源局,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项目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专用章)
注册造价师(资格章)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