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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
发布时间:2016-11-23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38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审投报〔2016〕21号

被审计单位: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审 计 项 目:旺苍县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和《旺苍县审计局关于旺苍县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通知》(旺审投通〔2016〕16号),审计组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1月10日,对旺苍县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四川福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造价审计,并提供了审核报告。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旺苍县审计局的责任是组织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2015年2月4日,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立项的批复》(旺发改〔2015〕215号),主要建设内容:改建兴旺干道绿化带16300平方米;新建滨水公园园林景观工程,占地2073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758.3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二)项目评审情况

2015年2月13日,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旺财评预〔2015〕24号),评审金额为6064809.00元(其中:暂列金300000.00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招投标情况

2015年3月9日,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2015年4月13日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评标,2015年5月7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北君茂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236119.00元(其中:暂列金300000.00元)。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5年5月28日,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与中北君茂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合同价款为5236119.00元(其中:暂列金300000.00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2015年5月15日,竣工时间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6日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四)项目参建单位

1.项目业主单位: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施工单位:中北君茂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四川卓雅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单位: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审计评价

根据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供的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经济签证核定单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等资料。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经旺苍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虽履行了一定的相关建设程序,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管,但在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四、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根据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收方签证单、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竣工结算书、竣工图、以及其他与竣工结算相关的资料并结合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采用复核、计算、询问、调查、测量等方法进行了造价结算审计,旺苍县兴旺干道分车带及滨水公园绿化景观工程送审金额5854492.00元,审定金额5374337.00元,审减金额480155.00元,审减率8.20%。主要审减内容如下:

1. 多计工程量审减349123.00元

2. 规费、措施费、税金审减金额131032.00元 

五、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一)多计工程价款480155.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旺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施工单位,按审定金额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二)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招标文件也明确执行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但施工单位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投标中选,不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以后应加强项目管理。

(三)截止项目审计结束时,该工程仍在植物养护期内,施工单位对部分死亡苗木进行了补栽,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管施工单位履行养护义务保证成活。

(四)该项目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清单编制使用图纸不一致导致清单新增项目较多不利于造价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应履行工程变更的报批程序。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建设单位及其现场甲方代表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涉及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事项从严控制,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二)对新增加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应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旺苍县审计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