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探索畜禽活体质押贷款模式
助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县政府办 县委农工委 县畜牧食品局
为有效补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资金,带动贫困农户脱贫难”的短板,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率先在畜禽规模养殖领域推出“活体质押贷款”,推行“活体质押+经营主体+农户或贫困户”模式,探索出“4733”推进机制,为贫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开辟了一条新 路径。截至目前,已发放“畜禽活体质押贷款”1500万元,受益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31家,带动养殖农户3600户,受益贫困户占全县贫困农户总数的36.5%。
一、把准“四个关键”
一是贷款对象的确定。凡养殖规模达到生猪1000头以上、羊500只以上、牛100头以上、家畜3万只以上,有两年以上养殖经验,诚信经营口碑良好,愿意接受“双线”(政府主管部门、承贷银行)监管的养殖经营主体均可申请该贷款。同时,贷款客户必须购买政策性保险、特色农业保险或商业性保险。二是质押物数量的确定。贷款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质押的全部牲畜数量,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承贷银行、贷款客户三方现场查验并签字确认。三是质押物价值的确定。分段统计存栏数量,按市场价格确定其初步价值,并按长势等情况在最大50%的贷款系数内、最大贷款200万元额度内进行调节,最终形成经“三方”认可的质押物价值。四是质押物灭失与重置的确定。生物活体资产有其生命周期,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客户必须保持规定的最低存栏数量,以保障活体质押贷款风险不升、适用额度不降。
二、推行“七步工作法”
通过试点探索,总结形成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开设账户和签订合同、后期管理“七步工作法”,突出抓好“三个重点”,有力促进畜禽活体质押贷款规范、高效运行。一是简化放贷流程。由贷款客户、承贷银行、政府主管部门三方签订《畜禽质押贷款协议书》,按协议书要求贷款客户与监管部门共同填制《质押物清单》,承贷银行在“现场核实”后出具《质押物通知书》,并按照“六步一天放款”模式,进行验证、审核、复核、审批、建立专户、放款程序。二是强化质押物管理。贷款客户的质押物在交付承贷银行后,按照双方签订的《畜禽活体质押物委托管理协议》,在贷款未还清前,质押物所有权及支配权归承贷银行所有,通过租用贷款客户的经营场所并委托贷款客户对质押物进行管理和养殖。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制定《旺苍县畜禽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配套《畜禽质押合作协议》、《质押物清单》、《质押通知书》、《销售申请》、《销售通知》、《畜禽活体质押物委托管理协议》、《养殖场地租用协议》,形成“1+7”管理体系,确保畜禽活体质押贷款工作高效推进。
三、抓实“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坚持“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实行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县畜牧、县人行、贵商村镇银行等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对于参与部门明确划分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做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既分工又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二是诚信教育到位。坚持抓好贷款客户道德、法治、感恩“三大教育”,把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作为贷款先决条件、关键性认定和前提资格,形成了诚信经营有“位”、有“贷”的浓厚氛围。三是跟踪服务到位。承贷银行从贷款客户申请、核实、审查、签订协议、专户监管、发放贷款及后期服务做到实时跟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从生产、扶持、检疫等各个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全覆盖;保险机构对于养殖农户贷款质押物意外死亡的认定、赔付做到精准、及时;“三大服务主体”与贷款客户动态管理信息实现共享、共用。
四、创新“三大机制”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推行政府主管部门、银行“双线”管理办法,政府通过所在乡镇畜牧站点、驻点机构重点从产业扶持、生产情况、检疫免疫等方面进行监管;银行通过贷后管理、派驻客户经理重点从执行协议、销售情况、还款情况、定期回访、履行销售报告等方面进行监测,实现“双线”交叉信息监管全覆盖。二是创新风险防控机制。探索推行“银行+保险+政府”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贷款客户畜禽质押贷款的质押率控制在50%以内;贷款客户养殖畜禽存栏数量减少到最低存栏数量以下时,银行可适时收回贷款;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有效政策扶持、技术服务、兑现补助等方式扶持贷款客户产业发展;当养殖畜禽出现疫病死亡或意外死亡时,保险公司赔付资金优先用于贷款偿还。三是创新精准扶贫机制。按照“企业+合作社+精准贫困农户”产业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参与养殖,实现增收脱贫。旺苍柏林养殖利用活体质押贷款200万元,以租赁、折资入股分红的方式整合九盛家庭农场、四新生态养殖场等8家养殖企业,今年以来,出栏商品猪1.2万头,能繁母猪4000头,带动贫困户1000户参与养殖,户均“产业+分红”实现增收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