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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抓“三措施”抓好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14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20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抓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设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配备电脑、电话、照相机等设施设备。

二、抓软件建设。对照司法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逐项清理,查漏补缺,及时归档立卷,确保各项目标高质量完成。

三、抓业务规范化。大力开展普法学习、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木门镇 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