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6〕13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21个市(州)已全部启动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已出台相关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确保改革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6〕4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旺苍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54号)精神, 我县已于2014年出台了《旺苍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旺府办函〔2014〕244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综合监管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痼疾,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医疗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范围。根据国家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认定标准,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2014年10月1日起,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已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2016年10月1日起,县妇幼保健院也将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2014年出台的《旺苍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改革工作,完善政策保障,加快工作进度。
三、扎实抓好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政策落地。要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紧扣改革目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改革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问责机制,定期开展督导,切实提高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的执行力。
附件:旺苍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