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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64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6〕11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保障群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在节假日、恶劣气候、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并提前做好值班带班、备勤等工作安排。二是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分管领导要在岗带班,处理政务事务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是熟悉业务的正式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坚决杜绝值班期间出现离岗、脱岗现象。要及时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和基层请示,紧急事项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群众来电、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三是保障政令畅通。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应急值守人员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四是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制度。各单位值班室要张贴值班表、值班规程、本单位干部职工联系电话,建立值班台帐,每天要有值班记录。

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搜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遇到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在事件发生(或发现)后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一般事件实行逐级上报,特别紧急重大事件可直接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瞒报、谎报。凡因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高保障水平。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乡镇、管理办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分别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大应急保障投入,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充足、状态完好,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附件:旺苍县2016年9-12月县政府领导应急带班工作安排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旺苍县2016年9-12月县政府领导

应急带班工作安排表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职务

联系电话

9月18日--30日

李  佳

县政府副县长

13981200087

10月1日--31日

李安龙

县政府副县长

13981212626

11月1日--30日

朱明庆

县政府副县长

13908122499

12月1日--31日

李安龙

县政府副县长

1398121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