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调研 > 2016年政务要情第二十期
2016年政务要情第二十期
发布时间:2016-08-29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63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上 情 摘 要

●我省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

县 内 要 情

●我县坚持五个标准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县交通局三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县政务服务中心“四坚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县3家单位获“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认定

县 外 动 态

●新都区探索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


●上情摘要   

▲我省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衡量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贫困村退出须整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同时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贫困县退出须全县贫困发生率低于3%以下;同时做到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贫困人口退出按照“确定目标、民主评议、审核公告、备案销号”的程序办理,贫困村退出按照“确定任务、退出申请、审核公告、备案销号”的程序办理,县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平台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贫困县退出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分类审批的程序进行”,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县于当年9月底前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过市级初审和省级核查环节后,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评估检查合格后,正式批准退出。贫困县退出后到2020年,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对提前申请并退出的贫困县,将给予相应激励。     (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我县坚持五个标准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房屋选址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单户住房建设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区、行洪区和严重缺水区;集中安置点建设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行洪论证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2)户型风貌标准。安置点建设以“安全适用”为原则,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由县建住局进行户型设计,统一风貌,通过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统规统建。(3)建筑面积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的贫困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厨房、厕所、农具及粮食储存间等附属建筑面积户均不超过25平方米,防止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返贫。(4)建筑造价标准。住房建设实行最高限价、成本控制(住房建设造价北部山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900元;南部山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890元;中部河谷走廊每平方米不得超过880元),一律实行“零税费”,免税部分让利于贫困群众。(5)建房补助标准。对完成搬迁建房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以人均2.5万元的标准,采取“3322” (基础完工预拨30%,主体完工拨付30%,入住拨付20%,拆旧复垦验收后拨付20%)拨付方式,按建设进度分期给予补助。   (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交通局三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1)加强质量、进度督查。安排37名监管人员进驻各施工现场,加强工程技术指导,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落实。同时,对通村公路项目实行一周一部署、一天一督查,适时通报施工进度,查找解决项目推进缓慢原因,确保项目顺利推进。(2)完善监管、推进机制。每月召开1次通村公路建设现场推进会,由县交通运输局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目督办通报工程进度和质量排名情况,对项目推进缓慢的乡镇严肃问责并在现场推进会上作目标承诺。(3)创新筹资、奖补模式。采取“捐资投劳+政府奖补”模式。路基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投工投劳完成整修,经县交通运输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路面施工。路面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县政府按照路宽3.5米、4米、4.5米三个类别,每公里分别补助25万元、28万元、30万元。今年,我县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总里程519.12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路基建设519.12公里,占总里程的100%;完成砼路面施工359.12公里,占总里程的69.17%。    (县交通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四坚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坚持信息公开。对182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其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收费标准等按照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全面公示,保障办事群众知情权,规范行政裁量权。(2)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受理、审核、决定、送达等审批程序,全面实行受理单制度。(3)规范“一窗”受理。全面落实18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和在窗口办理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建立业务办件抽查机制,对各窗口事项进驻和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杜绝“明进暗不进”和“体外循环”。截至目前,中心随机抽查办件20件次/月,办件合格率100%。(4)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并联审批、“三证合一”、三级联审业务,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共办理联审联办件达300多件,缩短审批时限900多个工作日,开展特色服务达500多件次。          (县政务服务中心)

▲我县3家单位获“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认定  近日,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我县英萃镇国林坡核桃专业合作社、乡土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济镇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3家单位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国共认定225家,我县获认定数量在全国扶贫重点县区位居第一。(县林园局)

●县外动态  

▲新都区探索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  (1)落实分类奖惩制度。国地税、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公布税收“红、黑名单”,对“红名单”的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电话预约等专项服务;对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实行定期公告约谈。同时,联合建银行部门,搭建“税易贷”平台,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为实体经济“输血”。(2)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建安行业土地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等涉税信息互联互通,联合开展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分析,整合日常消费与生产经营数据,清理全区工业园区、重点项目数据,实现重点经济数据、涉税信息“全录入、全覆盖”。(3)实行“全流程”风险管控。完善工作协同机制,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国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推进“以地控税”;建立行业税收风险控制模型,专人提前介入项目进行风险预警管理;对区内重点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源头控管,国土、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基建项目涉税风险信息专项核查。                  (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