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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87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6〕52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旺苍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广食安委办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乡镇实现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各乡镇(管理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镇(管理办)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办机构健全,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齐备的办公设施、明确的工作职责、具体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完善制度,保障有力。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应急机制和诚信机制健全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管理并足额保障;县政府设立示范创建专项资金,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三)强化管理,工作扎实。乡镇(管理办)食品安全办对辖区监管对象覆盖面达到100%,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并移交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食堂)持证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登记备案率达95%以上,10桌以上农村家宴登记备案率达100%,乡镇中心学校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100%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乡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强化宣教,意识增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有常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乡镇(管理办)、村(社区)、学校有食品安全宣传专栏,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四、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分申报、创建实施、验收评审、命名和年度复审五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2016年3月底前)。县政府根据上年度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情况,确定本年度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拟创建名单,于4月上旬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名单报市食品安全办审查。

(二)创建实施(2016年4月至11月)。县政府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审定的名单,组织创建乡镇(管理办)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接受市食品安全办及市级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指导。

(三)评审验收(2016年12月)。市食品安全办按照《广元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验收标准细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年度创建乡镇(管理办)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审。总分为 100 分,综合评定 90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 90 分的为不合格。

(四)命名表彰。对验收合格的乡镇(管理办),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食品安全办报请市政府表彰并授牌,并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五)年度复审。对命名的示范乡镇(管理办)实行动态管理。市食品安全办将不定期组织复审,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工作出现滑坡的,将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工作补助经费。

五、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创建领导。各乡镇(管理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县政府将把此次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对乡镇(管理办)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管理办)要对照创建内容,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好创建的主体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管理办)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协助乡镇(管理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三)努力提升创建质量。县食品安全办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创建标准,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乡镇(管理办)在创建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观摩学习,认真梳理辖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挖掘打造工作亮点和特色,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四)大力推进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报道和宣传创建工作经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

附件:1.旺苍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元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验收标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