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情 摘 要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印发施行
●我市贫困人口就医享受“八免五补助”
县 内 要 情
●我县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我县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我县二乡十村入闱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
●五权镇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县 外 动 态
●开江县“四举措”推进住房建设扶贫
●上情摘要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印发施行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办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电子政务股摘编)
▲我市贫困人口就医享受“八免五补助” 近日,《广元市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程专项方案》正式出炉,我市将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七大行动”,实施“八免五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八免”: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五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3500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0000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年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年给予补助。 (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我县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深入贯 彻落实省、市“项目年”活动部署,力促福鑫水电站5mw水电工程、三山茶叶红茶加工自动化生产线等项目竣工投产;亿明生物科技杜仲系列产品生产线异地搬迁、华信林农科技10万吨/年木本油料深加工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2)进一步加大与攀成钢集团洽谈力度,积极协调上下游8个企业生产,力促攀成钢焦化公司尽快走出困境。(3)积极加强与中电投五凌四川电力公司15万千瓦风电资源开发、京煤集团700mw低热值煤坑口发电、攀成钢旺苍金铁观矿业15万吨高品级磁材原料等项目的对接,力争尽早落地开工建设,确保2016年县域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同比增长7%,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7个,完成工业投资29.5亿元、技改投资23亿元、入库项目总投资40亿元以上。 (县经信局)
▲我县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1)统筹工程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科学制定县域棚户区改造规划,坚持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力争今年竣工棚户区改造房屋207套,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2)拓宽融资渠道。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不断强化银政合作,成功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与农业银行专项建设基金2500万元用于综合市场棚户区改造;同时,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10%的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3)创新改造模式。将棚户区改造与周边开发楼盘同步规划,采取由开发企业代建、改扩建、综合整治、拆除新建等模式,有效避免大拆大建。截至目前,冯家坝综合市场、光明煤业等8处棚户区改造项目与周边开发楼盘同步建设,带动县内相关建筑行业销售业绩同比增长1.89%,新增300余个就业岗位。 (县房管局)
▲我县二乡十村入闱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 近日,2015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拟命名名单出炉,经综合考评,我县天星乡、麻英乡入闱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张华镇松浪村、五权镇清水村、国华镇花街村、高阳镇鹿渡村、龙凤镇古水村、农建乡青坪村、正源乡辕门村、水磨乡桥板村、大德乡燎原村、枣林乡大埝村等十个村庄入闱四川省千个“美丽乡村”。 (县城市执法局)
▲五权镇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1)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筑基础。实施好星红、大垭等村交通水泥路硬化项目,实施好三溪、星红等村的彩票公益金和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通过打通交通瓶颈,硬化水泥路57km。(2)通过扶贫产业培育促增收。加快铜钱村1040亩核桃产业示范园区市级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实施好三溪村630亩核桃栽植,促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围绕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着力打造清水、铜钱、山花万亩绿色有机茶园,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3)通过小额信贷项目挖潜力。在继续发挥互助资金和金融创新项目增加资本金、提升扶持能力作用的基础上,结合个户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对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的贫困户进行授信,进一步缓解发展资金不足,增强创业增收能力。 (五权镇)
●县外动态
▲开江县“四举措”推进住房建设扶贫 (1)设立分险基金。设立2223万元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后年度依据上年度贷款发放总额,按比例补充分险基金。(2)实行风险共担。引入第三方保险合作机构前产生的贷款损失,分别由县财政和发放银行承担70%、30%;引入之后由合作保险公司承担70%,县财政和发放银行各承担15%。(3)实现应贷尽贷。按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核实、乡镇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复核等程序,做到愿借尽贷,贷款发放银行按分险基金的10倍放大贷款规模,最高额度为5万元∕户,借款期三年。(4)建立协调机制。建立财政、扶贫移民、以工代赈办与银行四方贷款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贷款发放情况。 (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