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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44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638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检查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对灾害的能力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应急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6424日—429日,为乡镇、部门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2016430日—515日,为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2016516日—520日,为整改阶段。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乡镇(管理办)和部门在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防汛抗旱、消防安全四个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内容为组织机构建设、预案编制、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消防“1332”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检查值班工作规范建设落实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检查各乡镇(管理办)、各部门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以及各单项工作图文资料报县政府应急办,再由县政府应急办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各被检查单位,要按照预案规定和辖区、行业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自查,并落实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防汛抗旱和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将检查内容、工作(图片)资料分别形成专卷备查。

附件

1.检查组成员名单及检查范围

2.旺苍县2016年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3.旺苍县2016年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4.旺苍县2016年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5.旺苍县2016年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6.旺苍县2016年值班室规范化建设情况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检查记录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21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