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6〕28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
为加快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民增收渠道窄和农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县大力发展有机产业,启动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的争创工作。2012年,国家认监委正式将我县列入全国首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现创建期已到,国家认监委将于4月对我县的创建工作予以验收,为切实推进全县有机产业发展,确保“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顺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荣誉来之不易,同时,推动有机产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也是我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按时完成资料收集工作。
(二)主动联系,做好上报。各责任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与县有机办主动沟通、交流,按照附件中的工作任务全面收集各类资料信息,于4月15日前将软件资料报送到县有机办。(联系人:何怡瑶;联系电话:18081458776、4312776;邮箱:1595836140@qq.com)。
附件: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考核验收任务清单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