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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3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函〔201643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出租土地等非农业建设用地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县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家底,查处一批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出租土地的典型,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全面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巩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创建成果,确保实现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零约谈。

二、对象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全县城乡规划区、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点及其周边地区;重点内容是查处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集体土地登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历年卫星遥感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历年遗留的未批即用、未供即用、批甲占乙、批劣占优、少批多占、超标准占地等各类用地;未取得审批手续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矿山开采矿场、仓储及各类厂房、工棚等用地;擅自占用、租用土地修建住房、农家乐或用作煤坪等堆放场用地;擅自转让国有拨划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未达到法定条件和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最低开发投入,擅自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一年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低效用地。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工作,决定成立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非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张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明庆,副县长李荣健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住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对各乡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与房屋建设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并结合开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即行组织落实开展好本辖区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按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报表和情况。

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与县房屋建设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园林所四楼)。

四、步骤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3月15至4月20)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作好安排部署,发布专项治理公告,搞好街头标语、电视报道宣传。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清理摸底调查工作,并作好分类统计,及时填报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情况表》、《旺苍县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摸底调查情况表》

(二)清理整改阶段(2016年421630)在分类分析清理摸底情况和各乡镇重大特殊情况的基础上,由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各类法律政策规定,逐地块调查核实并收集各类证据资料,逐宗地填具《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宗地调查表》和《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事项处理会审表》,拟定处理处罚处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落实。对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可以予以整改、纠正的,制定整改、纠正措施,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落实。

(三)查处执行阶段(2016年7月1至10月31)对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难于整改的,以及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查处,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各有关执法职能部门要按法定职责权限,依法定程序,调取详细证据材料,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分类处置措施和处理、处罚方案,并依法执行清缴各类税费,必要时依照法定程序移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至12月31)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进行督导考评,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问责。同时,研究建立健全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共同责任体系,全面规范各类建设用地行为,做到疏堵结合,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管理办和相关部门要把该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把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安排调度,不得推诿拖拉,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做到不徇私情、执法枉法。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纪律、法律追究责任。

(二)全面彻底清理,分类处置到位。各乡镇、管理办负责开展好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逐宗落实好宗地现场清理和调查核实工作,逐宗地调查核实供地审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手续办理及土地价款缴纳、欠缴情况,督促按时清缴土地价款及各类税费,逐地块完善建设用地公示、开竣工申报和建设用地竣工核验等手续资料,并对地块现状、建设用地公示拍照相存查,如实填制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宗地调查表,按宗地全面收集归卷有关调查资料。要对清理工作情况、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及其形成原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县专项整治各工作组要分片区抓好督促指导,确保按步骤安排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三)加快整改完善,健全长效监管。各乡镇(管理办)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及时清理发现和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好日常动态巡查监管,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研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

1.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事项处理会审表

3.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情况表

4.旺苍县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摸底调查情况表

5.旺苍县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宗地调查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6322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4.doc
附件: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