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情 摘 要
●我国公积金存款利率全面调高
●2016年我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确定
县 内 要 情
●我县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创业
●我县拟投资28亿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我县积极参加首届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引资12.6亿元
●我县完成2016年首批公共资源拍卖 成交额达3280万元
●我县四举措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
县 外 动 态
●隆昌县积极落实税收“减负”政策助农购房
●上情摘要
▲我国公积金存款利率全面调高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公布《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前,我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电子政务股摘编)
▲2016年我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确定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确定我省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在就业促进方面,今年计划安排31.97亿元扩大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医疗卫生方面,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计划安排2.53亿元,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养老方面,将为全省200万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低收入群众生活方面,今年我省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将对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我县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创业 (1)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在符合城乡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还可将自住房、租借房、临时商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2)给予融资贷款补贴。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只要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县财政将给予部分贴息;对返乡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3)设立返乡创业园区。积极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创业人员可租用园区内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对进入中小企业孵化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50%的厂房租金补助。 (县人社局)
▲我县拟投资28亿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2016年,我县在工业园区建设“一拓三新”(即:拓展煤化工产业业园区,新建黄洋建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格局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今年拟实施园区建设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2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亿元,预计将新增园区500亩,园区用地产出率增长3%。 (旺苍经开区)
▲我县积极参加首届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引资12.6亿元 日前,在成都举行的首届川商返乡发展大会上,我县成功签约有机农产品开发、九龙现代家庭农场、米仓山樱桃旅游观光园及樱桃饮品加工等4个项目,涵盖现代农业、旅游及城市开发等多个业态,总投资达12.6亿元。(县招商局)
▲我县完成2016年首批公共资源拍卖 成交额达3280万元日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2016年首批公共资源拍卖,成交金额3820万元。其中,首次开展的工业固体废物公开拍卖处置利用—嘉川煤化工小区粉煤灰渣所有权拍卖出让成交金额达2905万元;国华场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拍价123万,成交价240万,溢价117万,溢价率达95%。(电子政务股摘编)
▲我县四举措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 (1)政府搭台。积极完善县、乡(镇)两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3个,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2)银行融资。创新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等业务,拓宽抵押物范围,5万元以下抵押贷款由银行现场踏勘后直接放款。截至目前,新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近1000万元。(3)新型主体引路。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打造300—500亩的特色种养殖产业基地,实现“产+销”一体化发展。(4)农户出力。农户以土地出租、入股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通过收取租金、入股分红、到产业基地务工等方式获得收入。2015年,流转土地群众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外动态
▲隆昌县积极落实税收“减负”政策助农购房 (1)加大政策扶持。积极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财税文件,统一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调整政策执行口径,为农民进城购房减轻税赋负担。(2)落实税收优惠。加强房屋交易涉税管理,坚持“先税后证”原则,规范二手房征缴流程,完善和落实减免税后续管理措施,以税收优惠鼓励农民进城购房。(3)严格纳税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2014年和2015年存量房价格评估值下浮比例进行调整,杜绝出现因评估价格调整不到位而给购房者增加税赋负担。 (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