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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自景任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79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定任命邹自景为副市长、代理市长

3月1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同意接受王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邹自景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加快脱贫解困步伐、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上半年全市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禁毒法执法检查等6项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张树壮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陈齐鸿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上,代理市长邹自景、代理检察长陈齐鸿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李茂森要求,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支持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杨浚荣、赖庆润,秘书长李刚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泉,副市长赵文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6名乡镇人大主席和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应邀参加会议。(记者  周小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