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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90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5202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旺苍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

 


旺苍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旺苍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在旺苍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举办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职责,是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二条  管会组成人员设主任1名,由县长担任;副主任 2名,分别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县政府办、发改、财政、卫生、人社、审计、药监、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县级医院院长及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组成。

第三条  医管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二)决定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实施、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

(三)听取和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县级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五)按程序选聘用院长、副院长,与院长签署聘任合同。

(六)每年听取县级医院院长关于医院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听取医管办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听取县财政局关于年度预、决算情况报告;对县级医院绩效考核情况做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对县级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八)纠正县级医院不适当的决定和行为。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医管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医管会有关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分解和绩效考核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第五条  医管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一)提出医管会会议议案,参加医管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二)对县级医院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县级医院内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医管会组成人员义务:

(一)按时参加会议,依据确定的规则进行有关事项的讨论和发表意见。

(二)积极宣传并认真落实医管会各项决议。

(三)保守医管会有关议题和决议的秘密。

第七条 医管会议事规则为:

(一)医管会实行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医管会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医管会主任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

(二)医管会会议议题由医管办拟定,报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医管办主任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医管办负责。

(三)医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须以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充分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

(四)医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以会议纪要、文件、决定事项通知单等形式下发。

第八条  医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医管办与旺苍县卫生局相对独立。医管办负责医管会决策的执行,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医管会的决议、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县级医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协调医管会各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

(三)每年组织实施对县级医院及医院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并向医管会报告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四)负责起草医管会及医管办的各类文件和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组织筹备医管会及医管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五)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及时收集报告县级医院运营活动报表、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医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职责由县医管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