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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四举措”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189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抓,由镇财政所所长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各村项目及资金安排。

二、开展培训,严格政策。项目申报前培训重点解决项目征求意见、项目申报范围、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及项目议事、审批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重点解决平时的维护工作不到位及资料不完善等问题;项目验收过程中培训重点解决验收考核不严格、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群众参与,落实项目。组织村民参与公共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的民主决策、监管和评议,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参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不被挤占、挪用,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理阳光运行。(木门镇 孙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