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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溪乡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切实保障群众“四权”
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柳溪乡 点击量:13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乡、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严把公开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把公开时间、内容和项目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集中有序、分门别类公开政府信息。

突出重点领域。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在内的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各项惠农强基政策的宣传解释,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乡、村“三务”公开宣传栏以及门户网站、红城清风网,发挥信息公开新渠道的作用。

广泛接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关切和疑问。定期对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进行通报,通过向社会公开,倾听辖区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乡人大、乡纪委和村廉勤监委的监督职能,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通过专项评议、督查、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有效保证乡、村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柳溪乡  何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