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木门镇加强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木门镇加强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3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285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旺苍县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迅速成立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抽调党政办、经发办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专门人员为成员,抓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力有序推进,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认真组织宣传县政府办《关于对旺苍县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任务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精神,坚持“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群众自愿”的原则,确定补助对象为已经纳入省国土资源厅防灾避险搬迁工程规划、自愿申请搬迁的农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政务,实现信息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补助对象的准确性。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补助资金到位后,保证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部直接补助到搬迁农户,切实杜绝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向被搬迁农户讲明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的原则及补助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规定,一般农户户均补助资金2.5万,集中安置点户均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动员群众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就近安置、异地安置、投亲靠友等多种因地制宜灵活形式,迅速搬离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拆除原受威胁的房屋。(木门镇  赵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