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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30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174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指导。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公告栏、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劳动力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管理。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与镇派出所协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档案,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资料详、信息明、便查阅。

四是加强教育。深入开展留守和流动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是加强责任。充分发挥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作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是加强打击。针对流动人员的类型、特点,网格员对学校、出租房、宾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和娱乐服务场所等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木门  何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