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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5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5176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


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三部委《关于下达201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521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5年全县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范围为10个乡镇,共计371户(分配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所指的,经鉴定需要改建或重建的房屋。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根据省上制定的要求二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我县在保证年度危房改造任务量不缩减,资金不截留的前提下充分用好中央补助资金,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行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d级危房

c级危房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它贫困户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它贫困户

1.6

1

0.85

0.5

三、分配原则

    合理安排乡镇的危房改造任务,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及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

四、操作程序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采取自愿原则,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合同或协议签定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审批。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5.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旺苍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进行抽查式验收。

6.挂牌。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下方标注 “2015”字样。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乡镇自行完善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验收、挂牌等步骤,做好维稳工作,杜绝因工作疏漏而造成群众上访等现象。

(二)统一风貌管理。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验收、挂牌 等步骤,做好维稳工作,杜绝因工作疏漏而造成群众上访等现象。

(二)统一风貌管理改造后要体现地域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凡是统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需负责制定设计图、风貌管理要求,实施了风貌管理的改造农户情况各相关乡镇要汇总报送县房管局住保办。分散改造农户按自家房屋状况自行改造。

(三)强化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项目竣工后,县房管局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再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危房改造户“一折通”上。

(四)健全救助档案。各相关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户主申请书、资助住房申请审批表、危房鉴定表、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从今年起,农户档案中还要新增一项新内容,即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的凭单,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照片。各乡镇在改造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规范农户资料并上报县房管局,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相关乡镇务必在201512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入户抽查的形式,深入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程序开展此项工作或进度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严格逗硬奖惩。

附件: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旺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分解表


附件

旺苍县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分解表

序号

乡镇

下达任务(户)

资金预算合计

(万元)

2015年第二批建设任务

1

普济镇

177

150.45

2

水磨乡

20

17

3

麻英乡

30

25.5

4

化龙乡

10

8.5

5

枣林乡

34

28.9

6

大两乡

20

17

7

正源乡

20

17

8

英萃镇

20

17

9

木门镇

20

17

10

金溪镇

20

17

合计

10

371

3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