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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寺管理办法律活动进社区
发布时间:2015-10-14 来源:静乐寺 点击量:18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全面推动法律进社区。健全会前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我办全体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和考试;建好和用好普法宣讲队、法律服务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居民楼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赶场、文艺汇演、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居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二是突出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留守儿童、青少年、空巢老人等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青少年儿童法治教育网络体系;突出社区流动人口、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以组织定期集中学法、观看教育警示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三是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六个一”工程建设。健全一个法治辅导站和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治宣传工作队、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四是开展法治“四进社区”活动。推进法治宣传资料进社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分别编制、征订、印发“法律进社区”宣传读物、资料;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深入辖区开展以案说法、法治小故事等贴近居民生产生活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楼院。深入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工作,完善便民措施,对高龄、行动不便的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开展法律顾问进社区。深入推进“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顾问作用,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静乐寺管理办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