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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城及乡镇规划区2015年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4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函〔201588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城及乡镇规划区2015年基准地价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1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79号)要求,旺苍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技术检查,旺苍县三十三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市国土资源局技术检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公布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旺苍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基准地价(见附件12)。基准地价内涵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及宗地内平整(简称“六通一平”)或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宗地内平整(简称“五通一平”)或宗地外通水、通电、通路及宗地内平整(简称“三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各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下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须参照基准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规定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

三、在土地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县政府将及时对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县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局部更新。

四、已供土地改变用地条件(包括划拨土地转出让、出让续期、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等)补交土地出让金,按国土资源部2006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要求办理。

五、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最高年限的,按实际出让年限计算出让金,县城规划区土地还原率为商服8.34%、住宅7.12%、工业6.67%。乡镇规划区土地还原率为商服8.27%、住宅6.83%、工业5.86%

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容积率与规定容积率标准不一致的,按附件3中容积率修正系数进行修正后确定价格

七、县城规划区、乡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各类用地级别图及文字说明见附件4和附件5。对于土地级别覆盖区域,文字难以描述准确的,以所附图件标示为准。

八、本通知自2015101日之日起执行,旺府函〔201117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旺苍县城规划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2.旺苍县三十三个乡镇基准地价一览表

3.旺苍县城区及乡镇规划区商服和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4.旺苍县城区、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略)

5-1旺苍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5-2旺苍县乡镇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7


附件1

旺苍县城规划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商服地价

/平方米

2115

1332

824

515

万元/

141.00

88.80

54.93

34.33

住宅地价

/平方米

1242

851

563

498

万元/

82.80

56.73

37.53

33.20

工业地价

/平方米

330

245

200

/

万元/

22.00

16.33

13.33

/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定为201511日。

2.土地使用年期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4.容积率

旺苍县城区:商业用地1.5,住宅用地1.8,工业用地1.0

5.土地权利状况

无他项权利限制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附件2

                 旺苍县三十三个乡镇基准地价一览表


 

序号

乡镇名

级别

基准地价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万元/

 

 

1

白水镇

578

38.53

477

31.80

240

16.00

 

 

428

28.53

378

25.20

200

13.33

 

 

306

20.40

289

19.27

150

10.00

 

 

2

尚武镇

573

38.20

469

31.27

240

16.00

 

 

422

28.13

373

24.87

200

13.33

 

 

299

19.93

286

19.07

150

10.00

 

 

3

普济镇

570

38.00

463

30.87

240

16.00

 

 

418

27.87

367

24.47

200

13.33

 

 

294

19.60

281

18.73

150

10.00

 

 

4

三江镇

563

37.53

462

30.80

240

16.00

 

 

412

27.47

366

24.40

200

13.33

 

 

290

19.33

279

18.60

150

10.00

 

 

5

木门镇

558

37.20

456

30.40

240

16.00

 

 

407

27.13

361

24.07

200

13.33

 

 

284

18.93

275

18.33

150

10.00

 

 

6

国华镇

554

36.93

451

30.07

240

16.00

 

 

404

26.93

357

23.80

200

13.33

 

 

281

18.73

272

18.13

150

10.00

 

 

7

英萃镇

495

33.00

402

26.80

220

14.67

 

 

377

25.13

334

22.27

180

12.00

 

 

281

18.73

272

18.13

130

8.67

 

 

8

高阳镇

490

32.67

396

26.40

220

14.67

 

 

372

24.80

331

22.07

180

12.00

 

 

276

18.40

271

18.07

130

8.67

 

 

9

黄洋镇

485

32.33

389

25.93

220

14.67

 

 

369

24.60

327

21.80

180

12.00

 

 

275

18.33

270

18.00

130

8.67

 

 

10

五权镇

478

31.87

379

25.27

240

16.00

 

 

365

24.33

320

21.33

200

13.33

 

 

273

18.20

267

17.80

150

10.00

 

 

11

双汇镇

469

31.27

371

24.73

220

14.67

 

 

360

24.00

315

21.00

180

12.00

 

 

271

18.07

264

17.60

130

8.67

 

 

12

张华镇

460

30.67

359

23.93

220

14.67

 

 

355

23.67

308

20.53

180

12.00

 

 

269

17.93

261

17.40

130

8.67

 

 

13

金溪镇

451

30.07

349

23.27

220

14.67

 

 

350

23.33

302

20.13

180

12.00

 

 

268

17.87

259

17.27

130

8.67

 

 

14

鼓城乡

392

26.13

341

22.73

200

13.33

 

 

323

21.53

298

19.87

165

11.00

 

 

267

17.80

258

17.20

120

8.00

 

 

15

柳溪乡

388

25.87

333

22.20

200

13.33

 

 

321

21.40

293

19.53

165

11.00

 

 

266

17.73

257

17.13

120

8.00

 

 

16

枣林乡

381

25.40

327

21.80

200

13.33

 

 

318

21.20

290

19.33

165

11.00

 

 

266

17.73

257

17.13

120

8.00

 

 

17

龙凤乡

376

25.07

323

21.53

200

13.33

 

 

315

21.00

287

19.13

165

11.00

 

 

265

17.67

255

17.00

120

8.00

 

 

18

正源乡

360

24.00

315

21.00

200

13.33

 

 

304

20.27

283

18.87

165

11.00

 

 

259

17.27

255

17.00

120

8.00

 

 

19

大德乡

354

23.60

312

20.80

200

13.33

 

 

301

20.07

281

18.73

165

11.00

 

 

258

17.20

253

16.87

120

8.00

 

 

20

农建乡

349

23.27

310

20.67

165

11.00

 

 

258

17.20

252

16.80

120

8.00

 

 

21

天星乡

316

21.07

281

18.73

165

11.00

 

 

231

15.40

225

15.00

120

8.00

 

 

22

福庆乡

333

22.20

302

20.13

165

11.00

 

 

255

17.00

249

16.60

120

8.00

 

 

23

大河乡

298

19.87

265

17.67

165

11.00

 

 

247

16.47

238

15.87

120

8.00

 

 

24

万家乡

278

18.53

245

16.33

165

11.00

 

 

227

15.13

218

14.53

120

8.00

 

 

25

燕子乡

293

19.53

260

17.33

165

11.00

 

 

242

16.13

233

15.53

120

8.00

 

 

26

水磨乡

290

19.33

258

17.20

200

13.33

 

 

263

17.53

242

16.13

165

11.00

 

 

240

16.00

230

15.33

120

8.00

 

 

27

檬子乡

287

19.13

254

16.93

165

11.00

 

 

237

15.80

225

15.00

120

8.00

 

 

28

麻英乡

284

18.93

252

16.80

200

13.33

 

 

257

17.13

235

15.67

165

11.00

 

 

234

15.60

223

14.87

120

8.00

 

 

29

九龙乡

283

18.87

248

16.53

200

13.33

 

 

254

16.93

232

15.47

165

11.00

 

 

231

15.40

219

14.60

120

8.00

 

 

30

化龙乡

281

18.73

246

16.40

165

11.00

 

 

230

15.33

216

14.40

120

8.00

 

 

31

大两乡

278

18.53

242

16.13

165

11.00

 

 

226

15.07

213

14.20

120

8.00

 

 

32

万山乡

275

18.33

240

16.00

165

11.00

 

 

224

14.93

210

14.00

120

8.00

 

 

33

盐河乡

285

19.00

251

16.73

165

11.00

 

 

234

15.60

217

14.47

120

8.00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201511;

2.开发程度:划分为三个级别的乡镇,ⅰ级地、ⅱ级地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ⅲ级地宗地外“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划分为两个级别的乡镇,ⅰ级地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ⅱ级地宗地外“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工业用地1.0;

    4.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

    5.无他项权利限制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附件3


旺苍县城区及乡镇规划区商服和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一)县城规划区商服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率

0.5

1

1.5

2

2.5

3

3.5

4

4.5

5.0

6.0

修正系数

73

85

100

120

136

150

163

175

185

192

198

(二)县城规划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率

1.0

1.5

1.8

2

2.5

3

3.5

4

4.5

5

5.5

6.0

修正系数

75

90

100

106

122

134

145

156

166

174

180

185

(三)乡镇规划区商服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率

1

1.2

1.5

2

2.5

3

3.5

4

4.5

5.0

6.0

修正系数

73

85

100

118

132

145

158

170

180

185

190

(四)乡镇规划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率

1.0

1.2

1.5

1.8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修正系数

75

88

100

110

116

130

140

155

166

178

182

185

188


附件5-1

旺苍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旺苍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分布表(商业用地)

土地

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四至

级别内的主要街道

东至:龙潭街、南峰路附近

南至:旺苍中学-县委党校

西至:环城西路

北至:玉龙广场

红星北路、红星南路、环城西路、滨河路(部分)、新华街、商业北街、商业南街、百丈街、凤凰路、西凤巷、建设路、学道街

东至:环城北路

南至:环城中路

西至:县城管局、县法院附近

北至:白马路-兴旺路-滨河路

白马路(部分)、兴旺路(部分)、建园路、环城中路、滨河路(部分)、何家巷、庙街、文昌街、龙潭街、南峰街、环城北路

东至:洪山公园(规划)

南至:县职业中学-环城东路-嘉川镇医院

西至:西河大桥

北至:广巴铁路-东河路

向阳路、东河路、滨河路(部分)沙坝街、环城东路、白马路(部分)、兴旺路(部分)、广旺公路(部分)

-级范围以外,定级范围以内其它区域

长滩路、黄金路、东河路(部分)、广旺公路(部分)、旺苍公路及部分支路


旺苍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分布表(住宅用地)

土地

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四至

级别内的主要街道

东至:龙潭街、南峰路附近

南至:环城中路

西至:晟裕·紫薇花园

北至:玉龙广场

红星北路、红星南路、环城西路、滨河路(部分)、新华街、商业北街、商业南街、百丈街、凤凰路、西凤巷、建设路、学道街、环城中路

东至:环城北路

南至:广巴高速

西至:兴旺西路加油站附近

北至:白马路-广巴铁路-东河路

白马路、兴旺路、建园路、东河路(部分)、滨河路(部分)、何家巷、庙街、文昌街、龙潭街、南峰街、沙坝街、环城北路、环城东路

东至:洪山公园(规划)

南至:县职业中学-北川监狱子弟中学-嘉川镇医院

西至:西河大桥

北至:广巴铁路-县人民医院-长滩路

长滩路、向阳路、东河路(部分)、滨河路(部分)、广旺公路(部分)

-级范围以外,定级范围以内其它区域

黄金路、广旺公路(部分)、东河路(部分)、旺苍公路及部分支路


 旺苍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分布表(工业用地)

土地

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四至

级别内的主要街道

东至:环城北路

南至:广巴高速-东河

西至:兴旺西路加油站附近

北至:广巴铁路-玉龙广场-沙坝街

环城北路、文昌街、滨河路、文昌街、庙街、龙潭街、南峰路、环城东路、学道街、建设路、新华街、商业北街、商业南街、西风街、百丈街、凤凰街、环城中路、红星北路、红星南路、环城西路、兴旺西路、建园路、白马路

东至:东河-向阳路

南至:定级边界-鸡鸣寺公园处

西至:高速路口加油站

北至:广巴铁路-县人民医院-长滩路

长滩路、沙坝街、向阳路、东河路(部分)、广旺公路(部分)

-级范围以外,定级范围以内其它区域

东河路(部分)、黄金路、广旺公路(部分)、旺苍公路


附件5-2

旺苍县乡镇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乡镇

名称

级别

级别范围分布

级别内主要街道

普济镇

ⅰ级

东至清江河普济桥;南至清江河、邮政所;西至红花双语幼儿园;北至山脚、派出所、卫生院。

普济东街、普济中街(普济东街-红花幼儿园)

ⅱ级

东至蓄牧站;南至清江河、希望小学;西面沿普济中街、普济西街向西至三叉路口至好客加油站;北面至火车站,以及化工厂所属区域。

普济中街(普济西街-红花幼儿园)、普济西街、省道202(好客加油站-大营坝桥)

ⅲ级

除以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国华镇

ⅰ级

东至供电所、益民街;南至镇政府;西至商业街、学政街;北至客运站。

学政街、何家巷、商业街、益民街

ⅱ级

东至盐井河;南至加油站;西至山脚;北至卫生院。

白家路、小河路

ⅲ级

除以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黄洋镇

ⅰ级

农贸市场片区:东至黄洋河;南至小学;西至山脚;北至道路。

政府街片区:政府街两侧,东至黄洋河,沿政府街向南至黄洋中学。

新街(部分)

政府街(部分)

ⅱ级

东至黄洋河;南至黄洋河,西以规划道路为界;北至商业西街与新街交汇处。

新街(部分)、政府街(部分)、老街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支路

木门镇

ⅰ级

老城区片区:东至粮库;南至清江河;西至清江河;北至教师街北侧,新路扁街东侧。

新区片区:东至清江河;南至木门大桥以南240米范围内;西至先念路西侧第一宗地界线;北至养老院。

教师街、老街、新路扁街、先念路(部分)

ⅱ级

老城区片区:东至北树河;南至教师街北侧;西至新路扁街东侧;北至木门镇小学、木门镇加油站。

新区片区:新区建成区区域。

先念路(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白水镇

ⅰ级

东至便民西路派出所;南至白水河;西至白水河;北至老集贸市场以南、山脚及粮站以南沿线。

便民西路(部分)

ⅱ级

东至白水小学;南至广巴高速、高速收费站及s202沿线;西至卫生院、老集贸市场;北至火车站以南、粮站以北、老集贸市场以北。

202省道(部分)、便民西路(部分)、便民东路、大兴西川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尚武镇

ⅰ级

东至五马街以东;南至市场街尾;西至技工校、中学;北至s202省道(新)南侧。

市场街、政府街、五马街、s202(新)(部分)、s202(老)(部分)

ⅱ级

西河南侧新农村建设片区:东至定级范围东;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西河;北至西河。

西河北侧片区:东至s202(新)与滨河路交汇处;南至滨河路(规划)、西至滨河路(规划);北至广旺铁路以南。

滨河路(规划)、s202(新)(部分)、s202(老)(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三江镇

ⅰ级

东至白水河,南沿红军路至卫生院北侧;西至文明路与竞成路交汇处;北至竞成路以北第一宗地界线。

京华路(部分)、汇丰路(部分)、红军路(部分)、文明路(部分),竞成路

ⅱ级

东、南至白水河;西至红军路西侧山脚,三江小学;北至三江初中南侧。

京华路(部分)、汇丰路(部分)、红军路(部分)、文明路(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五权镇

ⅰ级

东至市场周边;南至老桥,西北至定级边界。

老街(部分)、五郎庙北街(部分)、五郎庙北街(部分)

ⅱ级

东至中学、定级边界;南至定级边界;西至定级边界;北至定级边界。

老街(部分)、五郎庙北街(部分)、五郎庙北街(部分)、新街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英萃镇

ⅰ级

东至东河以西;南至林业站;西至山脚;北至中学以南。

河西北街(部分)、河西南街(部分)

ⅱ级

东河以东片区:东至小学;南至方家坝;西至山脚;北至大英公路沿线山脚。

东河以西片区:东至东河;南至苏维埃英安县遗址以南建成区;西至东河;北至关嘴村委会定级边界。

河西北街(部分)、河西南街(部分)老街、大英路(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双汇镇

ⅰ级

沿旺鼓路两侧和旺国路两侧(部分区域)。

旺鼓路(部分)、旺国路(部分)、老街

ⅱ级

东至东河西侧;南至山脚;西至旺国路沿线建成区;北至西河。

旺鼓路(部分)、旺国路(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金溪镇

ⅰ级

东至信用社;南至金溪电厂以北;西至镇政府;北至卫生院以南。

金溪街(部分)

ⅱ级

东至小学;南至金溪电厂、水泥厂以北;西至河边;北至定级范围界。

金溪街(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高阳镇

ⅰ级

沿018县道两侧,东南至卫生院,西北至新村副食店。

018县道(部分)

ⅱ级

沿018县道两侧除去ⅰ级地的建成区。

018县道(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张华镇

ⅰ级

新街、老街及沿线两侧宗地。

新街,老街(部分)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去ⅰ级地的建成区部分。

苍旺公路(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龙凤乡

ⅰ级

东至新街与龙凤街交汇处;南至新街北侧;西至计生站以东;北至山脚。

龙凤街(部分),新街(部分)

ⅱ级

东至:沿龙凤街两侧至旺苍县方向的建成区;南至河边;西至龙凤街与新街交汇处;北至山脚。

龙凤街(部分),新街(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大河乡

ⅰ级

新街沿线两侧。

新街(部分)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水磨乡

ⅰ级

老街两侧宗地。

老街(部分)

ⅱ级

东至老街;南至小学;北至乡政府;西至乡场建成区。

老街(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九龙乡

ⅰ级

东至电信;南至长子门街沿街宗地;西至乡政府;北至山脚。

长子门街

ⅱ级

东至小学;南至龙张口街沿线建成区;西至政府街沿线建成区;北至山脚。

政府街,龙张口街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万家乡

ⅰ级

乡建成区。

/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燕子乡

ⅰ级

东至燕子河;南至水电站机房;西至中学;北至寺岭街。

寺岭街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鼓城乡

ⅰ级

东至河边;南至河边;西至状元巷以西宗地;北至龙潭巷与县道交叉口。

状元巷、龙潭巷、县道(部分)

ⅱ级

东至河边;南至客运站;西至鼓城小学;北至龙潭巷与县道交叉口。

县道(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檬子乡

ⅰ级

东至邮政所;南至山脚;西至小学以东;北至宽滩河。

檬子街(部分)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福庆乡

ⅰ级

东至卫生院;南至河边;西至福庆老街建成区;北至山脚。

福庆老街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枣林乡

ⅰ级

东至客运站以西,西、南至枣林小学以东;北至卫生院。

大道街(部分)

ⅱ级

东至计生服务站以东;南至客运站以南;西至枣林小学;北至定级范围界。

大道街(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麻英乡

ⅰ级

东至瓦碾子河;南至瓦碾子河;西至麻英小学;北至乡政府。

麻英街道(部分)

ⅱ级

东至瓦碾子河,南沿乡道建成区部分,西北至山脚规划道路。

麻英街道(部分)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柳溪乡

ⅰ级

河流以南乡政府,卫生院片区。

/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ⅰ级地外的其他建成区。

/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农建乡

ⅰ级

乡政府、卫生院片区。

农建街道(部分)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化龙乡

ⅰ级

乡场建成区部分。

/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大两乡

ⅰ级

乡场建成区部分。

/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万山乡

ⅰ级

乡场建成区部分。

/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正源乡

ⅰ级

东至新街东侧第一宗地;南至小学;西至新街西侧第一宗地;北至新街与大桥路交汇处。

新街(部分)

ⅱ级

东至东河;南至新街与老街交汇处;西至山脚;北至乡政府。

新街(部分)、老街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天星乡

ⅰ级

乡场建成区部分。

/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盐河乡

ⅰ级

乡场建成区部分。

盐归路

ⅱ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

大德乡

ⅰ级

东至河边,南沿新街南侧第一宗地;西至动物检疫站;北至乡政府。

新街

ⅱ级

东至河边;西至洛平河方家湾大桥;北至老街以北山脚。

老街

ⅲ级

除上述区域外的定级范围内其他区域。

规划路及其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