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5〕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2015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
暨米仓山红叶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在2015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节会取得圆满成功,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大局,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旺委办〔2015〕122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按本应急预案制定相关具体应急处置方案。
二、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双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皓良任指挥长,副县长朱明庆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群工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局、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气象局、旺苍供电公司、移动旺苍分公司、电信旺苍分公司、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二大队、东河镇、木门镇、高阳镇、双汇镇、英萃镇、国华镇、正源乡、鼓城乡、盐河乡、万家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双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罗凡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应急办主任陈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群工局、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的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各牵头主办单位要制定出具体应急预案。
如遇下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单位作如下分工:
1.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协助。
2.突发群访事件,由县委群工局、县维稳办牵头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协助。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处置,相关部门协助。
4.突发水上安全事故,由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牵头负责处置,相关部门协助。
5.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处置,有关部门协助。
6.突发火灾事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处置,有关部门协助。
7.突发通讯事故,由移动旺苍分公司、电信旺苍分公司牵头负责处置,有关单位协助。
8.突发电力事故,由旺苍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处置,有关部门协助。
9.其它突发事件,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
10.相关乡镇参照本预案,做好本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四、应急救援力量部署
“双节”期间,要成立应急救援分队。
1.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由县人武部负责。
2.武警应急分队,由驻旺武警二大队负责。
3.消防应急分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4.生产安全救护应急分队,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5.卫生应急救援分队,由县卫生局负责。
6.环境监测应急分队,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7.公安应急分队,由县公安局负责。
8.电力应急分队,由旺苍供电公司负责。
9.通讯应急分队,由移动旺苍分公司、电信旺苍分公司负责。
10.相关乡镇根据活动规模,成立应急分队。
五、应急值守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16日,县“双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报告指挥部,并按照指挥部指令调度指挥。
六、应急指挥
在“双节”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即时报县“双节”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接到指令的应急分队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展开应急处置。
各相关乡镇、部门,要将具体应急预案、应急力量部署情况、应急分队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在2015年10月2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和2015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应急指挥部(县委政法委)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
县政府应急办 陈 博 4205189 4201166
县维稳办 冯润勇 4202182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双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预案在2015 旺苍第七届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米仓山红叶节结束时自动终止。
附件:旺苍县2015年“双节”期间应急处置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