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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6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5160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

《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579

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2014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426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54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工作,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积极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为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全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全面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人民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省、市、县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针灸推拿科、中医骨伤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全县医疗机构建设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药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规划建设;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安排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建设项目。

县财政局:安排参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经费、中医药事业经费预算单列,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县卫生投入10%以上,并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经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对县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县委编办:将中医药管理机构纳入编制规划,按要求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配备中医药管理人员,并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县人社局:支持基层卫生人才体系中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符合规定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规定范围内费用相关政策,并做好参保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引导措施。

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健康服务(含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对因病致贫居民给予适时救助。

县教科局:建立和完善适合基层中医药特点、符合技术规范、开放共享的中医药创新技术平台,进一步服务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中医药特色、中医药健康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县文广新局:加强对卫生及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中医药工作的扶持政策、中医药健康保健知识。

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将地道药材规范化种植纳入农业、林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考虑,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gap)基地建设,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进程,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县卫生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旺苍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县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制订推动中医药为居民服务的有关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落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政策规定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引导参合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中医技术标准规范。落实政府对县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满意度和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85%以上。

县中医医院: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技术帮扶,建立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

县人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548月)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步骤及保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对照标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迎检验收阶段(2015912月)

 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迎接国家、省专家组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及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县人民政府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相关工作。卫生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教科、民政、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9


附件:

旺苍县参与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祝迎春  副县长

副组长: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翠兰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员:何    县委编办专职副主任

        王忠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蒲远军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酉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建新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曾发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

王全德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县计划生

育服务站站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

        向仕钰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仕谦  县中医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肖翠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向仕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