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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三措施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8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量:193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完善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核发有关制度,对核发排污许可证所需的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间、注意事项等做出具体规定,对符合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水平和效率。

二是加强核发把关。切实加强核发工作的政策、技术把关,在确定许可排放总量时,依法依规、如实反映排污情况,不断规范对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核定方法、基础数据、控制标准的技术审查,使排污许可证制度成为环境监督管理有力手段和依据。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排查辖区内排污单位,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和档案,全面掌握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对于无证或未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局。

截至目前,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0个,年审8个。(县环保局   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