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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乡“四举措”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3 来源:万家乡 点击量:235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形成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村干部具体抓,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到各村目标考核中。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参保。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有效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参保。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负责人人头,增强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是完善服务,优化流程。乡人社所工作人员要熟悉工作流程和政策法规,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任务顺利完成。 (万家乡人社所 冯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