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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庆乡“五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8 来源:福庆乡 点击量:168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严格执行分期缴纳制度。违法生育对象确有困难且符合分期缴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分期缴纳协议书》后,明确首次缴纳比例,制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按时催缴。

二是严格执行“三公开、两分离”制度。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召开例会通报等多种形式,定期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年度征收标准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征缴、收支“两分离”,广泛接受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计征程序。按照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进行。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拒不缴纳的征收对象,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四是严格执行计征标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计征标准按县人民政府确定统一的计征倍数,确定征收数额,保证征收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五是严格执行监督考核。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缴纳流程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各村人口责任目标专项考核。(福庆乡  吴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