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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举措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量:10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落实政策修订失业登记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76号)为依据,将失业登记范围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口、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截至今年7月,登记失业人员2500余人。

二是助推扩面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加强乡镇(管理办)人社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对失地农民、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扶持。截至今年7月,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8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0人的92.0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40人的104.71%。

三是完善业务便利就业创业人员。以我县工作实际为基础,新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向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有创业需求的在校大学生发放;其它人员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继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015年度下沉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等业务,优化了办理流程。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县人社局  唐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