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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三措施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量:182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和标志粘贴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专人管理。加强对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对在线监控数据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比对校准,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源现场端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保证数据的正常采集和传输。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数据有效性。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时,审核不合格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企业,责令其查找原因,根据比对监测结果和技术规范要求调试自动监测仪器,使之与比对监测数据一致,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县环保局  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