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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张华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149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7月29日,县安监、水务、交通三部门前往张华镇通过会商座谈的形式协调解决该镇反映的7处安全隐患问题,最终形成了整治意见。

 

一是统一认识,明确职责。适值主汛期,为及时排除张华镇辖区内安全隐患,张华镇应认真履职,水务、交通、安监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采取防范治理措施,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关于河道船舶及河道采砂隐患,张华镇应联合县水务、海事、嘉川水陆公安派出所对业主进行水上安全相关知识培训,镇政府管船站与船主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由镇政府按自用船舶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日常巡逻、巡查监管,做好宣传告知、应急处置防范工作;海事、水务部门加强对河道采砂业主的教育,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张华镇政府应充分发挥交管办职责,建立完善辖区内车辆、驾驶员台账,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开展安全检查;公安交警、交通定期实施检查,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村道交通安保设施,镇政府应对村道增设安全警示等标牌,并专题向交通部门汇报,争取纳入全县道路安保设施建设规划。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张华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对上级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告知继续经营者重新选址、不继续经营者退出,下一轮换证严格执行零售网店经营安全条件。关于水库和山坪塘隐患,县水务部门已逐一排查隐患,正在实施整治工作,镇政府与县水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履行职责,对水库和山坪塘隐患进行除险加固,对一时不能治理的要制定避险方案,落实人员,加强看护巡逻,以确保遇险情能安全避险。(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