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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小分队普法到天星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4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村民对林地、土地的合法占有和使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和侵占”。715日,在天星乡政府四楼会议室,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小分队为天星乡镇、村、社干部共计50余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活动当天,法律服务小分队成员利用天星乡召开全乡大会的有利时机,为在场镇村干部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指南》等法律法规和部分常用、常见法律条文,耐心为与会镇村干部解答法律咨询,同时还现场发放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和部分法治宣传资料,使整个活动达到了高潮。

       此次活动有力的提升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提供了强大助力。(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