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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扎实开展夏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4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量:105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积极开展了2015年夏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健全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监管体系,整合市场、质量、渔政监管力量,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培训教育,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对辖区内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进行普查,建立统一、完整的企业基础信息和动态管理数据库,重点品种实行动态管理,为产品抽检、日常监管提供依据。建立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销售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严禁以次充好、带药、带病苗种流入养殖生产环节,加强渔业投入品管理,做到渔业投入品质量可追溯。

二是推行健康养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以工厂化循环水等先进养殖技术和渔业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引导水产养殖户提高生产组织化和健康养殖水平,扎实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以“无公害和地理标志”为引领,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证后监管,实现由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以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评价标准,提升我县渔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生产单位主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产地准出和产品追溯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分类和分级标准;强化育苗与养殖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对质量隐患大、诚信较低生产单位的监管高压态势。

三是推进检打联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检打联动机制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确保对监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及时依法查处,对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药物实施综合治理,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产育苗与养殖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开展捕捞产品风险监测,建立健全水产育苗与养殖信息数据库,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科学性、针对性。结合本辖区内渔业品种、生产销售特点,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杜绝禁用药物进入水产育苗与养殖环节。积极抓好新增监管环节,完善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切实解决水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        

五是健全机制体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严格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失职渎职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大力宣传推广水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交流和预警,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水务局   李 雄  何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