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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切实做好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费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1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城镇“三无人员”是指本地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是社会困难弱势群体,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费发放工作,每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015年上半年,累计发放738人次,发放补助金44.28万元,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至个人账户,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      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