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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扎实推进五项法律服务进乡村
发布时间:2015-07-07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08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律师进乡村。努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定期到村驻点服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基本法律知识培训以及法律专业指导意见等公益法律服务,建立了由乡镇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和片区法律服务所组成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法援进乡村。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依托乡镇司法所,建设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进一步延伸在村居设置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联络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办等服务。截至5月底,全县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2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97件,涉及金额300多万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760人次。

三是调解进乡村。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持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阵地硬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提升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规范调解记录、案卷制作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并结合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隐患全掌握,化解全覆盖。截至5月份,全县调解处理矛盾纠纷402件,成功调解378件,实现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4 %。

四是普法进乡村。扎实推进一村一法治宣传栏,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法治文艺下乡,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定期不定期为群众上法治课,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印制并发放法治宣传书籍、宣传单页和挂图,利用农家书屋建设法律图书角,全面推进普法进乡村。

五是安帮进乡村。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以单个网格为一个单元,在各村居形成严密互通的安置帮教网络,随时跟进刑释人员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生活所需,对特困刑释人员,联系民政和当地镇党委政府及时予以帮扶,体现政府对刑释人员的关怀,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县司法局  办公室)